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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天津频道10月19日电为推进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开、强化司法监督、保障司法廉洁、提高司法公信、树立司法权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统一部署,天津法院系统将开展司法公开宣传月活动,并以这项活动为契机,大力推进司法工作全面公开、全程公开、实质公开,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开透明的需求,回应社会各界对公正廉洁的关切,充分展示天津法院公开透明、阳光司法、接受监督的信心和力量。
天津法院司法工作一直坚持阳光司法,并健全六项司法公开工作机制。坚持执法公开,不仅是满足人民群众新期待的必然要求,而且也是推进公正廉洁执法的必由之路。天津高院于2009年5月开始在全市法院推进"阳光司法"工作,制定《关于全面推进"阳光司法"活动的若干意见》,提出增强司法透明度的十三项举措,形成了"六个公开"的"阳光司法"新机制,使执法公开工作更加全面、系统、规范,有力地促进了公正廉洁执法。(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