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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 19日召开的河北省分散烈士纪念设施集中管理工作现场会透露,今后三年内,河北将对分散在省内各地的3万多处烈士墓和千余处烈士纪念建筑物实施集中迁建管理,以改变这些烈士墓年久失修、破损严重、维护困难的问题。
作为革命老区,河北省分散在各地比较重要的烈士纪念建筑物有800多处,散葬的烈士墓达3万多处。由于缺少专项经费,不少由所在乡镇、村庄维护管理的烈士纪念建筑物破损严重。为弘扬烈士精神,河北省民政厅决定,三年内完成分散烈士墓及纪念设施维护管理工作。散葬的烈士墓,无论有名烈士墓还是无名烈士墓,都将相对集中迁建;零散的烈士纪念物,包括纪念碑、纪念塔、纪念亭、祠堂等,也将相对集中保护。
按要求,战争年代就地安葬的烈士、建设的纪念设施,经县级以上政府批准,可就近迁移到区域性烈士陵园或者集中安葬到县烈士陵园;不便迁移集中安葬的,应设立纪念标志,划定保护范围,明确保护责任人。由原乡镇、村或单位管理的较为重要的烈士纪念建筑物,不宜就地维护的,将集中迁建到县烈士陵园。
各地民政部门将按照烈士英名录核定散葬烈士名单,走访问询当地老人、老优抚对象、老村干部,逐户调查摸底、审核。
迁建烈士墓时,烈士遗骸起运和安葬,将通知烈士家属或基层单位负责人到现场,烈士遗骸将由专车门车辆运送,并对起骨、安葬等环节录像或拍照,以充分体谅烈士亲属感受,让他们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