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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为母亲讨个说法的乔小明和老年公寓的监管部门——济南民政局多次沟通,她说,民政局的工作人员告诉她,民政部门对老年公寓没有责罚权限,缺乏法律依据,如果没有上升到刑事案件,老年公寓无法监管。对此,济南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处处长李玉山表示,目前民政部门对养老机构进行监管,依照的是11年前民政部出台的《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对于养老机构的责罚标准和退出机制,几乎无从参考。
李玉山:对于退出机制,全国都没有标准,现在全国办养老机构,仅仅依照的是《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但这是个很笼统的东西。服务人员是什么责任,老年人有什么义务,我应该享受什么,都应该明确。你比如老年公寓,老年人进门摔倒了,到底谁的责任?这些都得明确。目前山东没有,根据我掌握的情况,全国也没有。
记者在风合家人老年公寓暗访时发现,相当一部分护理员并没有取得养老护理员职业资格,之前也没有护理经验。有一位刚上岗三天的护理员告诉记者,她之前就在风合家人老年公寓门口的马路上打扫卫生。
记者:你有护理员的资质吗?
护理员:这个阿姨刚来,没有护理员资质。
记者:阿姨您以前干什么?
护理员:我就在门口的马路上打扫卫生。济南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处处长李玉山表示,这种情况在济南并不少见,目前济南市70%的养老护理员没有取得养老护理员职业资格。
李玉山:济南70%以上的没有,目前我们做不到,是我们的责任,监管部门应该搭建平台,应该对社会需求的护理员先培训再持证上岗。我们今年可能要动工兴建一个大型养老公寓——济南养老服务中心,其中要建一个培训基地,全省的都在里面。
截至2009年底,我国内地60岁以上的老人达到1.67亿,占人口总数的12.5%以上,已经超过了国际认可的老龄化社会标准。中国提前进入老龄化社会,然而,养老机构的服务标准、责任界定等监管制度相对滞后。同时,政府多次表态鼓励民营资本进入养老市场,民营资本在养老市场中又遭遇了什么,中国之声将持续关注养老困局。 (记者陆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