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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关于居民生活用电实行阶梯电价意见的征求意见稿出台后,其中每度电最高0.2元的涨幅,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与此同时,有人通过国内民用电价与国外(平均终极价格)比较后发现,中国相对电价比发达国家高出许多。以美国为例,全美居民平均电价折合成人民币为0.75元/度;由于美国国民的平均年收入是中国的16倍,美国电价是中国的1.5倍,美国电价相当于中国的每度3分钱。相对中国的平均工资而言,当前中国的电价是发达国家的4.52倍。(《大众日报》10月19日)
按国家统计局今年8月的数据,我国目前人均GDP只有3800美元,全球排名在105名左右,属于典型的发展中国家。但居民用电消费在工资收入中的比率,却率先迈入发达国家居民难以望其项背的行列,这种“被发达”的感受着实有些苦涩。不过我以为,用电消费占比数倍于发达国家,不仅显露出电力行业本身的弊端,更反映出社会财富分配的极不合理。
美国国民的平均年收入是中国国民的16倍,但美国人均GDP却是中国人均GDP的7倍多一点,这就意味着,美国GDP用于居民收入的分配,至少是中国的2倍。这从一个侧面反映出,我国社会财富分配格局中城乡居民分得的“蛋糕”与社会财富总量增长速度并不匹配。事实正是如此。我国过去十年间财政收入年均增长超过20%,GDP增长10%左右,但城乡居民收入只增长了6%~8%。政府在分配中得“大头”,居民收入占“小头”的失衡格局,把分母压得较小,分母小了,电价在工资收入中的占比当然会较大。
从分母角度探析,中国相对电价高于发达国家的现象,绝不是替电力行业“叫屈”。恰恰相反,电力行业的优厚待遇本身就是财富不公正分配的典型例证。从绝对数看,我国的居民平均电价,约为美国居民平均电价的六成左右,但从两国的经济发展水平和货币的实际购买力看,这一数据已经相当高。令人不平的是,一方面城乡居民支付着昂贵的电费,而另一方面国家电网于2009年还处于亏损状态。而在这两种现象的背后,却是电力行业让人称羡的经济待遇。
不过,电力行业的高额待遇当然并非孤本。著名经济学家、民建中央副主席辜胜阻先生,今年4月接受新华网采访时透露,我国最高收入行业与最低行业的收入差距已经扩大到15倍,而高收入行业集中在垄断行业。其实,关于收入分配中的不合理状况远不仅限于此。除去行业之间的巨大差异外,我国城乡之间、阶层之间、地区之间的收入差距非常大,基尼系数早已接近甚至有些地方已经超过警戒线。国民收入占社会财富分配的比重本身较小,而就在有限的财富分配中,少数人凭着地理、阶层、行业和特权优势又占据了绝大多数社会财富,导致严重的贫富分化,用电消费成了压在穷人身上的负担。
从更广的视野看,如果拿其他某些消费品在工资收入中的占比作比,中国的“发达”程度可能会更高。以住房为例,时下中国的商品住房平均价格究竟是多高,尚无准确数字。但可以肯定的是,拿中国居民住房消费在工资收入中的占比作比,绝不止是发达国家的4.52倍。再以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为例。我国教育、医疗和社保三项支出占政府支出的比重只有29.2%,比同等发展水平的国家低20个百分点以上。这意味着相当一部分本应由公共财政承担的公共支出,实际上转嫁给了居民个人。
国外如何实行阶梯电价
按照国家发改委日前发布的通知,关于居民生活用电实行阶梯电价的意见征求阶段今日结束,接下来,国家发改委将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本次征求意见情况,在进一步修改完善方案后,印发指导各地。10月9日,发改委公布的居民阶梯电价征求意见稿,分为每月超过110度与140度两种涨价方案。作为关系民生的重要政策,阶梯电价受到社会广泛关注。
在国外,阶梯电价并不是一个新鲜的名词。实施阶梯电价是世界各国应对能源价格高涨的普遍做法。20世纪70年代石油危机以后,能源问题在西方世界日益受到重视。出于抑制能源消耗、促进节约,部分国家和地区对居民实施了阶梯电价,比如美国、日本、印度、韩国、马来西亚、埃及、伊朗以及我国的香港和台湾地区等。有的国家将阶梯电价范围扩大到了工业、商业用户。国外居民电价一般是工业电价的1.5-2倍。而我国居民用电价格低于工业电价,导致各类用户之间交叉补贴。实行阶梯电价,有利于改善我国电价结构,促进其逐步趋于合理。
从目前情况看,争议最大的是第一档标准的门槛应该设在哪里,才能把绝大部分百姓的日常用电都包括进去。从国外的实践经验看,各国的规定差距比较大。日韩等国的第一档门槛很低,都设在100度左右。在能源消耗大国美国,很多州第一档门槛设在500度以内,也有700度以内的。
日本阶梯电分三档次
日本从1974年6月开始对居民用电实行阶梯电价,按照用电量将电价划分为3个档次。各地电力公司对每档定价稍有差异。
以东京电力公司为例,第一档为120度,每度电价为17.87日元(约合1.45人民币),这是保障基本生活必需的用电量。
第二档从120度到300度,每度22.86日元(约合人民币1.9元),电价与发电平均成本持平。第三阶段是300度以上,每度24.13日元(约合人民币2元),以此促进节电。
近年来,日本居民电费还引入了基本电费、燃料费调整额、促进太阳能发电附加费等项目。此外,为鼓励错峰用电,东京电力公司还实行分时电价,每天23时至次日7时的深夜用电价格相对低廉。
韩国超高电价惊人
韩国以高电价著称。自1973年开始实施阶梯电价以来,韩国的用电价格经历多次变动。根据现行阶梯电价表,以户为单位,每100度为一个跨度,按6档划分电价。在1度至100度区间,每度电价是55韩元(约0.3元人民币)。此后每100度区间的用电价格分别是114韩元、168韩元、248韩元和366韩元。一旦超过500度,用户需承担每度644韩元(约3.8元人民币)的超高价。
由于起算点较低,居民稍有不慎便进入高价电区间。即使在严寒中,许多韩国家庭都不敢放开使用电暖设施,但多数韩国人也因此养成了在不用电时将家用电器插头拔掉的好习惯。此外,为解决困难家庭用电问题,韩国政府对老年人、多子女家庭采取用电补贴措施。
美国“阶梯电价”弹性大
美国用电定价机制从上世纪70年代中期开始实行阶梯电价的收费机制,其一大特点是在阶梯定价基础上对夏季和冬季实行价格双轨制,夏季用电需求量大,定价稍高一些。冬天需求量小,定价就稍低一些。
一般来说,美国电力公司为每户居民开出的每月电费账单包括基本费用、燃油费、消费税、州税等固定项目和配电费用、发电费用、电力输送费用等按照用电量计算的项目。而按照用电量计算的费用相加,就能得出某地区的阶梯电价标准。
美国能源信息中心2010年1月发布的报告显示,2008年美国平均每户每月用电量为920度,平均电价为13美分/度,平均每户居民每月支付电费账单106美元。以宾夕法尼亚州为例,在6月至9月的夏季,500度以内的用电量每度电价为14.72美分,500度以上的用电量每度电价为16.74美分。在10月至次年5月的冬季,每度电一律为14.63美分。
不过,美国的电力市场存在充分的竞争,不同的公司实行不同的收费制度,美国各州的电价相差也很大。美国能源信息中心的数据表明,2008年美国电费最贵的州是夏威夷,平均每度电29.2美分,其次是康涅狄格州的16.95美分,纽约州以16.74美分排名第三。相比之下,西弗吉尼亚州是美国电价最便宜的地方,2008年的平均电价是5.59美分。
如果中产阶级们拥有了一套大房子,按照美国人的生活方式,一家人的用电量最高时每月可能超过2000度,因此很多美国人认为用电提价的第一档标准低了。
美国电费账单构成:基本费用、燃油费、消费税、州税等固定项目和配电费用、发电费用、电力输送费用等按用电量计算的项目。
相关资料:
阶梯电价制度:指按照电力消费量分段定价,居民用电越多,支付的电价水平呈阶梯状逐级递增的一种用电定价机制。因为这种电价照顾到低收入人群维持最低生活水平的用电要求,又被俗称为“穷人电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