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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一包工头为还欠款,竟把一本作废的房产证抵押给朋友,诈骗他人10.5万元。
10月11日11时许,公安北辰分局刑侦四大队接一家钢材贸易公司负责人张先生的报警,称其被一名包工头诈骗十多万元。2009年1月23日,包工头何某拿房本作抵押,从张先生手中“借走”10.5万元,至今未还款。其间,张先生多次找何某催要借款,何某找各种借口拒不还钱,后关闭手机消失。此外,何某还欠公司15万元业务款。经调查,2008年,何某已把房产卖给他人,交易时偷偷留下房屋产权证想抵押借钱。房产交易后,何某所拿的房屋产权证实已作废。10月15日上午,民警获取何某在河南省郑州市出没的线索,立即派员赶赴郑州。10月16日16时许,民警在郑州警方协助下抓获何某。经审查,何某(男,38岁,江西省人)于十年前到天津承揽建筑工程,因各种原因无法维持生意,债主逼门,便拿作废的房产证作抵押诈骗他人钱财。目前,何某已被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