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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报讯【记者安元】昨天,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的通知》(建金[2010]169号),从10月20日起调整公积金存款和贷款利率,其中五年期以上贷款利率从3.87%上调为4.05%。
根据2010年10月19日《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上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的通知》(银发[2010]29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昨天发布《通知》就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进行三方面调整。
首先,从2010年10月20日起,上年结转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上调0.2个百分点,由现行的1.71%调整为1.91%。当年归集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保持不变。
其次,《通知》对于个人购房者影响最直接的公积金贷款利率也进行了调整,即从2010年10月20日起上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根据规定,五年期以下(含五年)及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上调0.17和0.18个百分点。五年期以下(含五年)从3.33%调整为3.50%,五年期以上从3.87%调整为4.05%。
此外,《通知》还规定,从2010年10月20日起,开展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试点的城市,贷款利率按照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上浮10%执行,并随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变动做相应调整。
本版制表王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