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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河西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认真执行《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全力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今年以来,他们在加大政策宣传的同时积极调解处理劳动争议案件,进一步加大了调解力度,将劳动纠纷尽量化解在基层,大大减少了用人单位的诉讼成本。自今年年初至目前,他们已调解劳动纠纷500余件,大多数当事人握手言和。
近年来,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产业结构也在不断调整和升级,用工形式市场化速度逐年加快,出现了许多灵活的就业态势。这样一来,虽然促进了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但也使劳动关系呈现多元化、复杂化的特点。自2008年起,全区劳动争议案件呈多发状态,很多劳动者通过劳动争议仲裁渠道进行申诉和维权。一方面说明广大劳动者的维权意识和法律意识不断提高,另一方面则说明相当一部分用人单位的用工和劳动关系调整环节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为此,河西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通过实施劳动合同三年行动计划和“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等活动,引导用人单位逐步转变观念,规范其自身的用工行为和操作规程,劳动者也不断调整就业心态和择业观、维权观,使河西区的劳动争议案件逐步下降。
在调查调解过程中,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每一起案件都本着“重事实、讲证据,调解为主、裁决为辅”的原则,在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维护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尽可能对案件给予调解,仲裁员在其中“穿针引线、搭桥铺路”,力争使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受到了广大企业和劳动者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