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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前举办的第19届金鸡百花电影节中,中国影著协理事长朱永德宣布,《电影作品著作权集体管理使用费收取标准》和《电影作品著作权集体管理使用费转付办法》上报国家版权局公示后已获批准通过。国家版权局就电影著作权集体管理使用费收取标准等发布公告,明确了网吧以及各类交通工具的电影使用费收取标准及转付办法。根据公告,明年1月1日起,国内网吧、飞机、火车、轮船、长途大巴等播放电影必须向中国电影著作权协会交纳一定的版权费用。近日,朱永德接受采访时介绍了“影著协”收费的起因,而众多法律界人士则对收费单位的资质、费用多少等产生质疑。
律师:质疑影著协收费资质
知识产权领域知名律师于国富表示:“近几年,中国在影音视频知识产权保护方面采取了很多举措,此前,各大视频网站也纷纷走上正版化道路。影著协此举对于推动整个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无疑具有积极的意义。此次收费举措是国内实行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的尝试之一,通过影著协的不断宣传,相信整个社会都会关注影视作品的著作权保护问题。但民众对于此次影著协规定的收费问题不乏质疑之声,其中绝大部分质疑,并非针对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也不是质疑著作权的集体管理制度,事实上,这两项制度本身无可厚非,也在国外被证明是成功的。民众的质疑大多是针对这个收费的执行层面,比如,如何收费、谁收费、如何分配、如何监管等问题。之前音著协通过商业公司进行全国范围内的卡拉OK收费,最终大部分利益被收费机制消耗,真正分配给著作权人的份额非常小,甚至有的音乐制作公司干脆拒绝领取那些少得可怜的费用,以示抗议。有了前车之鉴,民众有理由质疑此次收费是否能够做到公正,是否能够真正起到保护著作权人合法权益的作用。此外,根据《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的规定,影著协这样的民间团体,在被批准从事著作权集体管理业务后,可以接受著作权人的授权,对其著作权进行集体管理。因此,我们必须明确,影著协并非可以毫无条件地管理国内的所有影视作品的著作权,它的管理范围只限于授权其管理自家作品的影视公司,对于那些没有授权影著协管理其作品的影视公司,影著协无权越位收费。显然,有些人认为只要向影著协缴费就可以合法使用任何影视作品的想法,是错误的。同时,根据《条例》的规定,收费对象是作品的使用人,对于那些没有使用影著协会员作品的网吧和长途汽车公司,影著协无权收费。这种一刀切的标准是站不住脚的,甚至是侵犯网吧和运输公司权利的。根据经验,这种全行业经营成本的增加,必然导致行业价格的上升,转嫁到用户身上似乎也是必然的。”
时事评论人:音著协影著协都在捞钱
对于“影著协”的收费,时事评论人曹林撰文指出:“从法理上说,网吧放电影当然应该向版权人支付版权费,这是版权人的正当权益,这样才能鼓励原创,才是一种公平的分利模式。可显然,从先前音著协的作为来看,收费根本不是为了保护版权人利益,不是为版权人维权,而纯粹是行业协会创收的一种手段。维权,只是一个幌子。先来看看音著协吧,说是为歌手们向KTV歌厅讨版权费,可歌手们从中能拿到多少钱呢?音著协在分配方案中说,从2007年到现在,音集协已在26个省份启动卡拉OK版权许可工作,累计收到版权费1.7亿元。按照分配方案,音集协将提取50%作为管理费用,这意味着著作权人至多只能分到一半——实际上,再加上其他环节上的雁过拔毛,著作权人可能一半都拿不到,最终到手上的钱只能是聊胜于无。一场高喊着维护音乐版权、捍卫知识产权、轰轰烈烈的维权运动,到了分钱的时候,才知道支撑着这场运动的真正利益驱动,才知道到底谁才是最大的受益者,并清楚地看到‘捍卫知识产权’这个烟幕后真正的利益动机。由于影著协不是自己亲自去收,而是聘请地方上‘有人脉关系’的人员进行收取,这又会增加成本。这意味着,最终版权人从影著协手上拿到的钱比音著协还会少很多。版权费本应主要支付给创作者,以保护知识产权和激励创作者,这也是‘版权费’存在的唯一正当和合法理由。可管理费抽去一大半,著作权人所剩无几,这到底是管理费还是版权费?影著协从准备收费开始,就没把版权人放在眼中,他们只是向国家版权局上交了《电影作品著作权集体管理使用费收取标准》,并没有向最大的利益相关者版权人征求意见,接受他们的委托,也没有向作为被收费对象的网吧和大巴征求意见——仅仅向上上交这个标准,无非是要一个‘收费许可证’而已。意图很明显,只想捞钱。其实,怎么收费,收多少钱,仍是存在很大争议的。比如许多大巴上虽然配有电视,但实际运营中并没有播放电影,凭什么向人家收费。还有网吧,并没有一定播放电影,这费到底应该怎么收?还有收费标准,也存在非常大的争议,人们纷纷质疑并没有一个公认的收费模式和标准,影著协无非是受到音著协的刺激,想赶紧捞钱,早收一天早发财。”
朱永德:收费是要将电影市场做大做强
朱永德在谈到对网吧、飞机等播放电影必须向中国电影著作权协会交纳一定的版权费用时表示:“在目前的中国电影市场,‘大片吃票房’的状况不可能持续发展,中国电影要做大做强,重要的一点是怎么样把影院之外的市场做大,电影著作权协会实际上是在从事这项工作。中国电影不能单靠票房支撑。美国电影票房收入只占20%到30%左右,而大多数收入是从电影院之外收的,包括DVD音像制品、网络、电视播放以及一些延伸产品,如玩具、服装等后产品的销售。而中国电影的收入则完全依靠票房,网吧、飞机、长途大巴等在播放电影时都是免费的,这使得中国电影的整体收入流失惨重。”
对于评论人以及律师的质疑,朱永德回应说:“我在网上看到,有的法律工作者说影著协没有资质收费,收费标准怎么没有经过物价局等等。我想这些法律工作者肯定不是知识产权的法律工作者,因为法律很复杂,假如他们知道知识产权就会明白这不是物价局管理的事情。无形资产和有形资产是不一样的,而且《条例》里就讲了,由影著协代表权利人,代表国家电影著作权的管理部门审核后发布。影著协制订的时候实际已经考虑了很多,制订以前定了很多原则,其中有两条在这里可以讲一下:一条是不能有免费的午餐,用了作品要交钱,这是天经地义的;第二,一定要根据中国国情,权利人要价不能过高。权利人是越高越好,使用者是越低越好。影著协的工作是在当中找到平衡点,既要考虑权利人的利益,又要考虑使用者的承受能力,网吧就是这样,弄得它没有承受能力那不行。包括有些供片的平台、网络公司等,影著协都有考虑。”
具体到收费标准,朱永德介绍说:“影著协经过深入调研,走访了两百多家网吧,如有多少人在网吧看电影,上座率怎么样,网吧的盈利情况等。收费标准是经过广泛调研、专家咨询制定出来的,有一个长期过程,历时3年半。最后决定网吧收费是按上机费的7.5%计算。实际上,网吧的收费是很复杂的,有月费,有包夜,很难计算,我们听了一些网吧业主的意见后,按每小时上机费1.5到2元的7.5%收取费用。网吧行业利润率是越来越低,因为竞争激烈,加上网吧的消费人群也是收入比较低的,以民工、青少年为主。据一项统计,月收入在3000元以下的,可能要占网吧的绝大多数,因此,我们的收费标准定的不高,不会对网友加大负担。”
对于播放电影盗版横行的问题,朱永德说:“据调查,几乎所有供片平台都有盗版片,但是有一部分供片平台也买了一部分数量不等的影片播放权。所以,影著协在收费过程当中,有很多东西要去解决,要化解各种矛盾,并不想把供片平台搞垮,也不想把网吧搞垮。”
新报记者张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