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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 10月23日电:记者从国家统计局天津调查总队获悉,今年前三季度,天津市的城市居民家庭人均财产性收入比去年同期增长18.4%。城市居民社会保障支出家庭人均1766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4.1%。
居民家庭财产性收入指家庭拥有的动产、不动产所得到的收入。包括出让财产使用权所获得的利息、租金、专利收入;股息与红利收入;财产增值收益等。抽样调查显示,今年前三季度,城市居民家庭人均财产性收入比去年同期增长18.4%。其中,利息、股息和红利收入同比增长41.9%;随着住房条件的改善,居民家庭中拥有一处以上住房的家庭逐步增多。同时,今年以来,家庭人均出租房屋收入同比增长9.4%。
随着本市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参加养老、职工五险一金等保险人数逐年增加,居民社会保障程度逐年提高。调查资料显示,今年前三季度,本市城市居民社会保障支出家庭人均1766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4.1%。其中,今年前三季度居民个人缴纳的养老金支出同比增长13.8%、职工缴纳的公积金、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支出同比增长28.8%。(记者吴薇通讯员董连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