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十一五”期间,本市连续实施4个20项民心工程,着力解决住房、就业、收入等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
改善民计民生凝聚民心民气
-住房保障政策覆盖面不断扩大,到“十一五”末,可向41万户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提供住房保障,是“十五”期间的9倍
-社会保障覆盖范围不断扩大。截至目前,本市城镇职工养老、医疗保险参保分别达到418.6万人和461.4万人,提前完成“十一五”目标
天津北方网讯:“十一五”期间,天津市连续实施4个20项民心工程,着力解决住房、就业、收入等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群众居住环境不断改善,进一步凝聚了民心民气。
市委、市政府始终高度重视住房保障工作,始终坚持把改善中低收入群众住房条件、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作为改善民计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着力点,作为调整住房供应结构、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特别是市第九次党代会以来,本市将住房保障工作列为民心工程之首,政策支持力度不断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速度明显加快,“十一五”的5年是本市建设住房保障速度最快、投资规模最大的时期。
本市住房保障政策覆盖面不断扩大,到“十一五”末,可向41万户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提供住房保障,是“十五”期间的9倍。其中新建各类保障性住房2405万平方米、33.5万套,是“十五”的12倍;发放租房补贴7.5万户,是“十五”的4倍。政府供应土地962公顷,是“十五”的12倍。投入各类资金229亿元,是“十五”的9倍。提前实现了国家关于“到2011年对城市低保住房困难家庭原则上通过实物配租方式解决住房问题”的目标,在保障范围、保障性住房建设规模、群众受益户数等方面居全国前列。
本市住房保障工作主要有五个特点:一是市委、市政府将住房保障工作列入20项民心工程,不断加大工作力度。二是颁发了2008至2012年住房保障五年发展规划,初步形成了政策明晰、分层保障的住房保障体系。三是中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受益面不断扩大,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基本做到“应保尽保”。四是保障性住房的建设量达到全市住宅建设量的30%左右,使住房供应结构得到了有效改善。五是初步形成市、区两级监管体系,建立健全了包括申请审核、公示、年审和巡查在内的住房保障监管机制。
“十一五”时期,本市实行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并举,就业规模不断扩大。
按照市委确定的“一二三四五六”的发展战略,本市把经济增长点作为就业增长点,紧紧围绕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和“三个层面”的联动发展,完善岗位开发机制,扩大就业规模,形成了经济发展和扩大就业良性互动。本市修订出台了就业促进条例、职业教育条例,制定了100多个配套政策,形成了比较完善的政策法规体系,促进就业长效机制不断完善。建立三类困难企业整体分流安置职工和退出市场机制,已有882户企业退出,分流安置职工47.7万人,偿还职工债务46.3亿元,今年底前完成1018户企业整体安置职工任务,彻底解决国有企业的历史遗留问题。建立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机制,市政府与人力社保部签署了共建创业实验区协议,累计扶持2.2万人自主创业,带动12万人就业,发放小额贷款3.5亿元。建立帮扶困难企业稳定就业工作机制,已为受金融危机影响的379户困难企业落实补贴2.4亿元,稳定就业岗位17万个。
“十一五”时期,本市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实现突破性进展。启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障和医疗保险“两项新制度”,在全国率先实现城乡居民社会保险一体化发展。完成“三个并轨”,开发区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塘沽区医疗保险与全市并轨,新农合与居民医保并轨,实现全市制度统一、经办统一。调整“四个办法”,调整养老金计发办法,完善养老金与本人缴费紧密挂钩机制;建立养老保险“前补后延”缴费办法;实施农民工医疗工伤保险综合费率办法;调整了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管理办法。目前,本市已经形成了各类从业人员参加五项保险、城乡居民参加两项保险的制度体系,实现从城镇到农村、从职工到居民的全覆盖。
社会保障覆盖范围不断扩大。截至目前,本市城镇职工养老、医疗保险参保分别达到418.6万人和461.4万人,比“十五”末增加110万人和162万人,提前完成“十一五”目标。居民养老保险参保85万人。居民医疗保险参保486万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险人数达到947.4万人,参保率超过90%,提前完成国家医改方案提出的目标。
社会保障待遇水平逐步提高。连续6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月人均养老金由2005年的765元提高到1520元,年均增长14.7%。本着有重点、有秩序解决群众医疗负担的原则,实施了降低起付线、提高封顶线、降低自付比例、扩大门诊特殊病范围等27项惠民政策,彻底解决了困难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障问题,职工和居民医保最高支付限额分别达到社平工资和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倍。失业保险金待遇由278元提高到500元;女职工分娩定额付费标准提高了1200元;建立了工伤保险待遇随社平工资正常调整机制。
“十一五”时期,本市稳步推进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促进职工群众收入增长。收入是民生之源。市委、市政府制定实施了2008年至2010年三年增收计划,每年出台18项政策措施,增加职工群众收入。
本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成就显著,2004年至2009年,连续5年被评为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地区。2007、2008年连续两年当选为全国最具安全感城市和治安幸福感城市。在国家统计局每年开展的社会治安指数综合测评中,天津市始终保持全国社会治安最好地区之一。平安天津建设取得了新的进展,服务天津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取得了新的成效,人民群众的满意度有了新的提高。2005年以来,全市各级综治组织年平均调处各类社会矛盾纠纷3万余件,每年整治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300余个。每年根据地区和单位治安实际情况,评选和撤销一批平安社区、村和平安单位。目前,全市共创建平安社区、村4447个,达到83%,5980个不同所有制经济组织被命名为平安单位,为天津又好又快发展营造了风清气正的环境。 (记者张鸣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