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天津北方网讯:昨天,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市教委等本市14个部门共同制定的《天津市引进人才服务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昨天正式实施,《办法》的实施将消除人才引进中的体制机制障碍,构建引进人才的服务平台,今后本市将定期向社会公布《天津市紧缺人才目录》,引导海内外人才以调动、短期聘用、柔性流动等多种方式来津工作或服务。
《办法》明确了政府部门主要采取的5种引才方式,即通过向社会发布《天津市紧缺人才目录》引导、建立人才和用人单位对接交流平台、开展海内外招聘活动、组织高层次人才来津考察和发挥人才猎头等人力资源中介服务机构作用招聘吸纳人才。
设置引进人才服务专员。为保证快速办理引进人才各项事宜,为高层次人才提供一对一、保姆式的服务,《办法》明确,引进人才的用人单位和各审批服务部门都要设置人才服务专员,专职承办引进人才的政策咨询、接待洽谈、代办各项审批服务手续工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专门培训,使服务专员熟悉引进人才各项业务,持证上岗。
构建人才服务“绿色通道”。为了实现服务提速,《办法》提出设立人才服务窗口,对办理引进人才事项采取“一窗接件、并联预审、集中反馈、专员办理、统一建档”的方式。主要流程是:人才服务窗口将人才办理相关手续的材料通过网络传给各审批服务部门进行预审;预审意见在5个工作日内传回窗口;窗口一次性反馈给用人单位;从而减少用人单位和人才个人报送相关材料的次数;各单位预审通过后,用人单位即可根据反馈情况到各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各审批服务部门应当在《天津市引进人才工作规程》规定的时限内办结相关手续。
通过实施《办法》,本市将形成各部门相互协调,快速办理引进人才相关事宜的新机制,提高引进人才效率,从而改善人才环境,进一步提高天津对国内外人才的凝聚力,吸引更多的人才特别是高层次人才来津创新创业。(记者张鸣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