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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窑街煤电集团原董事长李人志因受贿罪被判死缓
近日,备受社会关注的甘肃窑街煤电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李人志(正厅级)和妻子解亚玲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在甘肃省武威市中级法院公开宣判。法院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审判处李人志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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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均敛财1.5万
记者采访中,办案检察官关于李人志的评价,用得最多的词汇是“疯狂”。
据办案检察官介绍,李人志于2003年至2009年5月间,利用其担任华亭煤业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窑街煤电集团党委书记兼董事长等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建设、设备采购、合同签订以及职员职务晋升、调整、调动等公务活动中,先后81次单独或通过其妻解亚玲收受他人财物,合计人民币1107万元。
经查,案发时,李人志的家庭实际财产为2442.4万元,其中非法所得2020.9万元,除受贿的1107万元外,另有913.9万元不能说明合法来源。有人估算,自李人志担任窑煤集团董事长之后直至案发(2005年9月至2009年5月),每天约有1.5万元非法收入入账,数额之大,令人惊骇。
2
超付多付工程款
李人志采取超进度支付工程款、不按工程量多付工程款、高价采购等手段,损公肥己。
2007年,商人吴忠承接了窑煤集团采煤沉陷综合治理项目。同年7月,吴忠完成工程工作量47.5万元,但窑煤集团实际支付工程款284万元,超进度支付工程款236.5万元;同时,未按取消的施工内容扣除相应的工程款,造成多付工程款83.34万元。为表示感谢,吴忠为李人志在海口市购置价值60万元的住房一套。2006年底,李人志以宣传企业文化、节省费用的名义,安排窑煤集团办公室订购接待用酒。雪云公司多次派人找窑煤集团办公室主任商谈此事。因该酒质次价高,喝后头疼,办公室主任迟迟未定,李人志明确指示定购雪云公司接待酒。
2007年初,窑煤集团一次性从雪云公司高价购进300多万元的接待酒,并强行分配给所属单位。2009年2月,雪云公司经理强雪云得知李人志在陕西宝鸡购房,为其支付购房款7.6万元。
3
插手招标捞取好处
李人志作为“一把手”,自任招投标领导小组组长,在招投标过程中采取给评标人员打招呼、向组织招标人员暗示、泄露招标信息等方法插手干预招投标,从中大肆捞取好处。
2008年9月,窑煤集团安全监控系统项目准备招标,北京中照矿业有限公司经理王志海(本案行贿人)为使江苏常州煤炭研究所中标,找李人志说情。随后,李人志擅自决定将标底3/4的设备由常州煤炭研究所供货安装,剩余1/4的设备由招投标领导小组集体选定的中标企业供应安装。中标后,常州煤炭研究所委托王志海送给李人志人民币10万元。
2007年底,平凉华亭伟志服装专卖店老板徐志宏让李人志帮忙做点服装生意,徐志宏在未经招标,又无服装加工能力的情况下,从南方某服装生产厂家以单价500元定做了270套冬装,以每套780元的价格卖给窑煤集团,获取纯利润5万元。2008年5月,徐志宏又以单价300元定做了500套夏装,以每套500元的价格卖给窑煤集团,获取利润10万元。为把此生意长期承揽下来,徐志宏送给李人志金条1根、金砖12块,价值159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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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唱妇随共同受贿
李人志把经营企业的理念用于疯狂敛财。他化名李宝成,办了一个假身份证,将赃款存入李宝成及其妻解亚平、亲朋吴军等8人名下,并用赃款在山东青岛、蓬莱及海南海口等地购置10处价值近1245万元的房产,并将产权办理在妻子、女儿及其兄名下。其目的就是为了隐蔽罪行,升值赢利。同时,李人志还将部分赃款用于放贷投资,收取高额利息。2007年5月,李人志夫妇听强雪云说,她朋友的宝鸡力兴钛业有限公司急需资金时,李人志夫妇表示愿意高息借款。同年8月,李人志以解亚玲名义将100万元借给该公司,获得利息28万元。
在李人志受贿过程中,解亚玲没有起到“贤内助”作用,反而配合、帮助李人志大肆收受他人贿赂。在李人志的授意下,解亚玲参与收受7人贿赂198万元。
(据《检察日报》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