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讯为了表彰为河西区慈善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爱心人士和集体,弘扬慈善精神,浓郁全社会的慈善氛围,河西区精神文明办公室、区民政局、区红十字会、区慈善协会和区新闻中心联合组织开展“感动河西、弘扬慈善”系列评选活动,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热心慈善公益事业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典型事迹,评选河西区首届“十大慈善之星”、“十大最具爱心人士”、“十大慈善集体”、“十大最具爱心企业”、“十大慈善募捐项目”、“十大慈善救助项目”,以此激发社会各界参与慈善事业的热情,推动河西区慈善事业发展,促进社会文明进步。
据了解,此次评选活动采取推荐或自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凡三年来在慈善捐赠和慈善救助活动中积极捐款、捐物,或根据自身能力长期坚持慈善义举,尽其所能,积极奉献社会和他人,有感人事迹的单位或个人均可参选。参选“最具爱心人士”须具备条件:本人在河西区范围内工作或居住;以个人名义采取各种捐赠形式,无私向河西区困难群众捐款、捐物的。坚持捐赠义举两年以上,或累计捐款数额较大或捐物折合人民币数额较大,为河西区的慈善事业做出过突出贡献的。参选“最具爱心企业”须具备条件:在河西区有捐赠行为的企业、社会团体;连续三年及以上在河西区以集体名义为困难群体捐款捐物,且累计数额较大的。参选“慈善募集项目”须具备条件:区内各单位及各级慈善组织,或自发群体,采取一定方法和措施,坚持两年以上积极募集慈善资金,并收到成效的。参选“慈善救助项目”须具备的条件:单位或个人(或自发组织的)用捐赠专项慈善资金或募集的慈善资金,开展助困、助学、助残、助孤、助老、助医等项目的救助活动;坚持发放慈善救助金连续两年以上,救助金额累计支出较大,并在本辖区内或一定范围产生良好社会影响等。
据介绍,本次评选活动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采取组织推荐和单位、个人自荐相结合,自下而上的推荐评选方式进行。评选过程中,“十大慈善之星”将根据个人捐赠数额和捐赠行为的影响程度,在评选出“最具爱心人士”的基础上评出。“十大慈善集体”将根据单位捐赠的数额、影响力及贡献程度,在评选出“最具爱心企业”的基础上评出。
此次评选活动时间:从2010年10月20日至2010年12月20日,为期两个月。此次活动详情可向河西区慈善协会和各街慈善分会咨询。
区慈善协会联系电话:28336731。
电子邮箱:hxcsxh@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