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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纪念《法律援助条例》颁布实施七周年,进一步提升宝坻区法律援助知晓率,按照天津市法律援助中心的安排,宝坻区法律援助中心自9月1日至10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法律援助宣传活动。
为了扩大此次宣传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使广大法律工作者明确这次活动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目标任务、主要内容和方法步骤,中心向各乡镇街法律援助工作站下发了《宝坻区纪念〈法律援助条例〉颁布实施七周年法律援助宣传活动实施方案》,方案明确了活动主题并作出具体安排,要求各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以各种形式认真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活动
9月7日,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及部分律师、方家庄镇法律援助工作站人员在方家庄镇集贸市场集中开展以“开展法律援助构建和谐社会”为主题的大型法律援助宣传服务活动。活动期间,在开展“法律六进”的基础上,组织区各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配合法律援助中心深入乡镇、街道、村、社区、学校、企业,通过站、点、岗等载体,形式多样地开展《法律援助条例》、《天津市法律援助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的宣传;为困难家庭、残疾人、农民工等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服务;重点解答与困难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工伤保险、婚姻、继承、房产纠纷、人身损害赔偿等方面的咨询;为困难群众代写法律文书;受理法律援助申请;展示法律援助宣传展牌;发放法律援助联系卡、法律援助宣传资料。据统计,活动开展以来,共接待群众咨询180余人次,咨询内容涉及民事、刑事、行政各类问题,发放法律援助联系卡200余份、宣传折页600余份、宣传挂图200余张、宣传单1200余张现场受理法律援助案件3件。活动的开展受到广大群众的普遍欢迎。
此次活动的开展,达到了促进我区社会和谐,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公众知晓率和增强法律援助社会影响力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