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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 11月1日电:从今日(1日)起,天津市普通发票开始换版,启用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式样的通用机打发票和通用定额发票,暂时保留26种行业发票,取消46种行业发票。2010年1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为普通发票换版过渡阶段,新旧版普通发票可同时使用。2011年1月1日起,除保留的普通发票外,旧版发票一律停止使用。
据悉,新版通用普通发票(天津市地方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适用于除建筑业、公路内河运输业、销售不动产以外其他应税行为。天津市地方税务局通用定额(有奖)发票,适用于饮食业,发票面额按人民币等值划分为壹元、伍元、拾元、伍拾元、壹佰元,共5种面额。天津市地方税务局通用定额发票,按适用行业划分为两大类,一类适用于邮电通信业和文化体育业;另一类适用于服务业、娱乐业和金融保险业,发票面额按人民币等值划分为壹角、伍角、壹元、贰元、伍元、拾元、贰拾元、伍拾元、壹佰元,共9种面额。
根据规定,此次暂时保留26种行业发票,取消46种行业发票。暂时保留的行业发票包括: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建筑业统一发票、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出售公有住房发票、个人销售房屋专用发票、天津市服务行业专用发票(千元版和百元版)、天津市医疗收费发票、客运出租发票、天津市路、桥、船、渡发票等。公园、景区、文化体育门票等继续纳入冠名发票管理予以保留。
同时,新版通用机打发票全联次、通用定额发票发票联增设了一维条码,用票单位和个人可登录天津财政地税政务网或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输入条码下端的24位数字查询发票真伪。(记者张广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