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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开通了当事人电子档案查询系统。这是该院深入贯彻“人民法院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切实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方便当事人、服务当事人的又一具体举措。
市二中院于2008年初按照上级法院的工作部署,积极开展档案信息化建设,先后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完成了库存档案13万件、约800多万页的档案扫描加工;搭建了档案数据加工、存贮、利用工作平台;完成了派出审判庭档案的网络化管理,实现了法院内部档案的在线查阅、在线管理。
为确保新开通的当事人电子档案查询系统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该院设立了专用的电子档案阅卷室,配置了档案查询电脑、复印打印一体机、电视机、沙发、饮水机等设备设施;制定了服务标准、工作规范,设立了监督电话,修改了服务接待时间,当事人可随时来院查阅有关档案,做到全天候工作服务。
据悉,该电子档案阅卷室可同时接待4人查询,增强了档案查询检索功能,方便当事人查找相关案件档案,缩短了打印下载时间,规范了档案资源利用,确保了档案安全,极大地提高了档案接待工作效率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