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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报道,1994年年初,河南省驻马店市汝南县罗店乡六合村56岁的陈成、52岁的陈家喜兄弟二人被杀死在村内的大路上。经侦查,汝南县公安局认定同村的五人有重大作案嫌疑,但这五人在案发后全部外逃。事情在2009年出现转机,五名嫌犯中的三人相继归案。不料,汝南县公安局却将该案的原始案卷全部丢失,汝南县检察院被迫“降格”以涉嫌故意伤害罪起诉三嫌犯。
又是一出荒诞剧。这是看到这篇报道的第一反应。一夜之间两条人命,紧接着就是在明知嫌疑人是谁的情况下,长达15年的等待。原本以为人出现了,等于迎来胜利的曙光,谁知证人证言、现场勘验检查笔录、尸检报告甚至包括物证在内的全部原始案卷在公安局丢失。故意杀人变成故意伤害,甚至连故意伤害的说法都站不住脚。杀人偿命这个公道可能永远讨不回来了,不要说被害人亲属情何以堪,就是旁观者目睹这出荒诞剧,感觉到的怕也不是可笑而是可悲吧?
在这起案件中,我们看到当地公安机关两个不作为。一是没有积极追逃。个别嫌疑人曾因别的罪行被异地收押,如果公安机关对案件高度重视,以现今的通讯联络手段不会让被害人亲属等待15年。二是保管案卷玩忽职守。侦查期间,应该有专人负责整理案卷。侦查结束,由于嫌疑人外逃无法移送检察机关的案卷,也应该有专门科室专门人员负责保管,借阅需有记录,无关人员不能随便翻看。不论是被什么人拿走没有归还造成的遗失,还是掉在角落被当成垃圾处理导致的丢失,都证明管理混乱,除了相关人员无视人命、严重缺乏责任心,没有别的解释。
无意中上网搜索,却发现丢失案卷不是汝南县公安局的专利,湖南辽宁等地都发生过案卷丢失的情况。公安机关、法院都有,但丢失的细节很少披露。及时发现的还能追究责任,相距很多年的,一句“人事调动频繁”后就没有了下文。我们不愿意相信有人恶意销毁证据,但这些案件最后大多重罪轻判,给受害人及其家属造成无法弥补的精神和经济损失,却是不争的事实。
有人说,医生当的时间久了,面对什么样的病人都不会有太多个人情感。也许侦查案件时间长了,对受害人的同情也会打折扣。但是从事一项职业必须尽职尽责。公安机关的工作人员,可以不关注被害人亲属期盼的眼神,却不能不懂人命大于天的道理。公安机关也应采取措施加强案卷特别是积年沉案的案卷管理。
不知道这出荒诞剧最后的结局,但愿类似的情景不要再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