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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 11月2日电:日前,天津市质监局对市场上销售的143批次电动自行车产品进行了质量监督抽查。结果显示:电动自行车抽查合格率为95.10%,共有7批次产品不合格,其中两款电动自行车最高车速不合格。
据了解,此次抽查的两款超速车型为:天津市垠钛车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垠钛电动自行车;天津市超王工贸有限公司生产的标称为BSA电动自行车,其最高车速均达到了28km/h,超过了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最高车速不能超过20km/h的限制要求。此外,部分产品还存在整车质量超重的问题。例如,国家规定电动自行车整车质量应不大于40kg,本次抽查中标称为垠钛、小洋人的车型则达到了44kg以上。据悉,电动自行车过重会导致行车惯性增加,从而影响制动效果和脚踏行驶能力。(记者李季通讯员穆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