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本报讯(记者李文博)《东疆保税港区鼓励船舶登记和船公司运营的暂行办法》于日前出台,在保税港区注册营运的船公司可享受相关鼓励政策。具体内容包括:自开业年度起,前三年按营业税的100%给予资金支持。后续经营期内,按营业税的80%给予资金支持;自获利年度起,前三年按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的100%给予资金支持。后续经营期内,按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的80%给予资金支持;在经营期内,保税港区按车船税的50%给予资金支持;自开业年度起,对船公司高层管理和技术人才,五年内按个人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的100%给予奖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