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新京报》报道,去年我国慈善捐赠占GDP的比例仅为0.01%,而美国的比例为2.2%。民政部社会福利与慈善促进司慈善和社会捐助处处长郑远长展示的数据显示,目前中国人均捐款为25元,“当前我国还缺乏清晰明确的现代慈善思想,慈善事业还没有被社会大众普遍接受”。“目前中国民众还没有形成经常性的捐赠习惯,美国每年捐赠总额的70%-80%均为个人捐赠。”
这组数据是很值得讨论的。因为根据西方国家的经验,以中国目前的经济发展水平,慈善事业是应该有着很好的发展水平。道理很简单,生活达到一定水平之后,慈善往往要进入大众的生活之中。这个道理用马斯洛的需求理论解释就是,人们需要更高层次的满足。但如果仅从数据来看,似乎富裕起来的中国人,不愿意从事慈善。多少有些为富不仁的味道。诚如报道中所言“慈善事业还没有被社会大众普遍接受。”
大众在慈善文化层面的缺失,慈善远未成为一种自觉的行为,但将板子只打到大众的身上是有失公平的。剔除经济因素之外,慈善不但要受到文化层面的制约,更要受到制度方面因素的制约。比如说,慈善事业相关法律政策不完善,缺少必要的体制保障;再比如说,政府与慈善组织、慈善组织内部分工不明确,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专业化进程,造成了慈善资源的浪费。即使是在慈善文化的培养上,相关机构也需要负一定的责任。比如说,“被捐助”现象的出现。所以笔者的建议是,在呼吁公众奉献爱心的同时,相关机构必须也做出自己的努力,改善目前的体制障碍,这样中国的慈善事业才会有一个真正的飞跃。(沈东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