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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0日,方舟子遇袭案一审判处案件主谋肖传国拘役五个半月。肖传国表示对检方指控的寻衅滋事罪名不太理解,方舟子不认可法院快审快判的处理办法。4日,方舟子和方玄昌遇袭案二审维持原判,肖传国表示要申诉,方玄昌也对判决结果表示不满。(据11月4日《北京晚报》报道)
原本以为,在“二方”与肖传国之间,任何一个结果都会出现简单明了的相反态度。没想到,当“寻衅滋事罪”与拘役五个半月的量刑出来之后,被告与原告竟然都出现了“不满意”的情况。那么,双方都不满意的原因何在呢?
原因只能有一种,即双方都对量刑轻重不满。一者,“二方”多次想以“故意伤人罪”乃至“故意杀人罪”的罪名将肖传国告上法庭,然而,结果却只是个“寻衅滋事罪”,本质的区别在于,前两者罪当判刑,后者只是涉及拘役,自然“二方”没有达到心理预期;二者,肖传国是知识分子,以一个近乎“流氓”的“寻衅滋事罪”给肖传国定罪,还是有损知识分子形象的,所以,肖传国作为文化人,自我感觉是丢不起这个人的。
其实,在笔者看来,除了这两者“不满意”之外,还有更多的人对判决“不满意”。首先是法庭外面那些未治愈的、想得到赔偿的患者及家属,再就是有部分学界人士想知道一下所谓“肖氏反射弧”究竟是真是假,再就是广大百姓想要看一看除去打人之外,肖传国对于“学历造假”有没有付出代价。悲剧是,对于以上三者,法庭都没有做到回答。我们说,即便法庭对于“肖氏反射弧”此等医学科技不甚了解,那对于肖传国的“学历造假”也应该有个交代,很遗憾,法庭没有对此做出了断。
这是偶然,还是必然?是司法界的一厢情愿,还是“二方”、肖传国、患者与公众都太吹毛求疵了?在笔者看来,其实大家都不满意的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学术界对于学界人的造假、袭击等所有事都太过沉默,以致肖传国没认识到自己造假的错误所在并认识判决太重,就像唐骏说的“不知道错在哪”,而方舟子及公众则失望于肖传国没有为自己的造假付出应有的代价。
只有学术界、医学界对肖传国雇凶打人、学历造假与医术行骗等所有事宜给出一个综合判定,并且必须让肖传国认识到他的错误所在,判决的公信力才会得到每个人的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