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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 11月4日,记者从省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了解到,从11月16日开始,统计部门将开始对本次普查数据汇总结果,并于年底前进行发布。
据介绍,我省人口普查的入户登记工作历时10天,至11月10日结束。普查登记结束后,普查指导员将组织各个普查小区的普查员,按照《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方案》规定的方法进行全面的复查。对于发现的差错,要立即重新入户进行核对,经普查对象确认后予以更正。整个复查工作将于11月15日前完成。复查工作完成后,国务院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统一组织开展事后质量抽查工作。届时,将由从全国各地选派的调查人员组成抽查组,在全国各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一定的比例抽取住户,进行第二次入户登记填报,并将其结果与第一次由本地普查员取得的住户调查资料进行比对,以检验各地人口普查表的填报质量,该抽查将于11月底前完成。也就是说,在11月底前,有一小部分家庭将接受第二次普查登记。
复查工作结束后,各地人口普查机构将组织人员按《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方案》规定的标准进行编码。编码后的普查表经复核、检查验收合格后,由市级人口普查机构负责进行数据处理,包括光电录入、逻辑关系审核以及人口普查大数的快速汇总。按照《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方案》要求,今年12月底前,将公布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快速汇总结果。国家统计局和国务院人口普查办公室对数据进行审核后,将于2011年12月31日前完成人口普查全部数据的汇总工作,并发布主要数据公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主要数据也将在国家公报发布之后发布。
对于人口普查的数据质量问题,相关负责人表示,人口普查实行质量控制岗位责任制,各级人口普查办公室将对人口普查实施中的每个环节进行监督检查。记者刘大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