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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房价不断飙升,使得购房者“望房兴叹”。然而,仍有不少购房者为拥有一处住房,不惜到银行大额借款或举债,成为“房奴”。人们不禁要问,难道为了一套产权房,透支未来,债务缠身,影响生活和消费,“重购轻租”理念不值得反思吗?
“房奴”的困惑和焦虑
说起“房奴”,家住重庆市渝北区的小王颇具代表性。2008年,小王在渝北区花40多万元购买了一套面积90多平方米的商品房,对于一个月收入只有3000多元的他来说,房价是个天文数字。在父母的资助下,他付了首付款,将房子买下来。交房后,连装修钱都没有,又不得不向亲戚朋友借了8万多元,勉强将房子装修好。
然而,每月3000多元的房贷让小王疲惫不堪。他无奈地说:“全家的收入几乎一半用来支付房贷了,再加上日常生活中的柴米油盐、水电气、电话、交通、医药等费用支出,一个月下来剩不了多少钱!”
重庆市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研究员孙元明表示,近年来,随着房价不断上涨,普通老百姓购房压力越来越大,不少家庭为了在自己心仪的城市有一个栖身之地,不惜向银行贷款或举债购房,成为“房奴”。“房奴”们被每月高额的房贷压得喘不过气来,只好缩减本来用于其他方面的消费和投资支出,导致生活陷入困惑和焦虑。
住房消费观念存在误区
“人人买房是不现实的。”孙元明说,现在社会上流行“人人买房”“无房不婚”“一步到位”“低龄购房”“啃老购房”等都是一些不理性和不合理的购房观念。我国的居民收入水平虽然有了大幅提高,但与发达国家相比,总体上仍处于收入水平较低的状态。即使是经济发达的美国,住房自有率也只有六成多,还有三成以上居民家庭租房住。
一些市民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贷款买房也是迫不得已的事,一方面虽然国家采取了调控房价措施,但房价一年比一年高,如果现在不买,将来房价有可能还会再涨。另一方面,租房让人在城市生活有“漂泊感”。此外,现在房屋租赁市场不规范,房屋中介良莠不齐,欺诈行为时有发生。
业内专家认为,在高房价背景下,应提倡树立科学合理的住房消费观念,与我国的资源、环境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不同收入群体,应根据收入实际,购买或租赁与自己承受能力相适应的住房。对于一些买不起房的低收入群体来说,租房更符合实际。
公租房:能否改变“重购轻租”理念?
据了解,今年以来,包括北京、上海、重庆、杭州在内的许多城市已试点或制定了公租房政策,部分城市已开工建设。根据国家七部委联合制定的《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公租房政策不仅惠及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还要求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将新就业职工和有稳定职业并在城市居住一定年限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供应范围。
重庆大学建设与房地产管理学院院长任宏认为,大量公租房入市后,会把“夹心层”人群吸引过去,有利于引导更多人转变住房观念。商品房市场上的需求就会被“分流”,从而抑制部分投资性或投机性购房需求,有利于稳定房价。但任宏也表示,从长远来看,应当考虑提高居民的收入水平,让更多老百姓买得起房,实现“居者有其权”。
业内专家指出,当前一些居民“重购轻租”与我国的住房租赁市场不发达、不规范有很大的关系。频繁搬家,随时涨价,时常毁约等都给他们带来不少损失和烦恼。因此,我国应该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利用法律规范住房租赁市场。同时,政府自身或鼓励企业提供长期租赁的住房,弥补和引导住房租赁市场发展。 (摘自《新华每日电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