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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按照气候学上入冬的标准,将日平均气温连续5天低于10℃的首日作为入冬开始。
翻开天津市区1951年以来的气温资料,市区入冬的气候平均时间在11月5日。入冬时间最早在10月18日(2002年),最晚在11月16日(1995、1998、2006年)。那么市区在近60年中,有半数以上的年份入冬时间是接近气候平均值的,表现在11月上旬入冬的共占30年。而入冬时间比较早的,在10月底以前提前入冬的共占18年,入冬时间偏晚的,出现在11月中旬的共占11年。
仅从近10年入冬时间序列分析来看,除了2002、2007和2009年这3年在10月底之前入冬外,其余7年入冬时间均在11月上、中旬,均属于正常或偏晚的情况。
今年本市市区仅在10月17-19日的平均气温有过连续3天低于10℃的记录,尚未达到气候学意义上的入冬标准,目前并不属于异常情况。
首先,我们能够感受到的是,进入10月以来,本市气温的变化幅度是比较明显的,10月上旬全市平均气温比常年同期高2℃,列2000年以来历史同期第二位;受冷空气影响,中旬气温迅速下降,该旬的平均气温比常年同期低1.4℃,下旬气温仍维持偏低,比常年同期低0.7℃。
特别是10月的后半个月两次较明显的冷空气活动,给本市带来了明显的降温,本市大部地区在10月17-20日和10月25-28日期间,日平均气温低于10℃。虽然受到这两次冷空气活动的影响,本市降温的强度并没有达到寒潮的标准,但是降温还是比较明显的,尤其是10月27、28日北部地区的最低气温降到零度以下。那么,宝坻、北辰、静海和津南均在10月25-29日连续5天平均气温低于10℃,达到了气候学入冬的标准。(记者吴宏 通讯员周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