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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牢补偿费”的公开化,给追究式反腐敲响了警钟,催人猛醒。“坐牢补偿费”未必像人们想象的那么严重,但也不能对它掉以轻心。坐牢意味着前官员已经下台,行贿人从实用主义出发,也不会在他们身上投入太多的金钱和感情。但中国是一个人情社会,行贿人可能通过支付“坐牢补偿费”赢得社会信用,有利于他继续钱权交易。坐过牢的贪官也可能利用官场人脉,心安理得地做钱权交易的皮条客。而目前法律拿它没辙,也是事实。
问题的关键在于,我们不能光想着追究贪官,“严惩”贪官,还要想办法让官员不贪,让他们欲贪而不能。把工作做在前头,一方面可以保全官员自己,另一方面可以减少国家和人民的损失,而且降低吏治成本,可谓一举而三得。反腐的重心应当放在哪里,已是一目了然的事。(杨于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