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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大检查自查工作抓的紧、抓的实。为确保全市大检查自查阶段的工作质量和效果,市大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针对检查的对象和要求,精心设计了“区县政府统计机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和区县属委局总公司(集团)”、“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市统计局、天津调查总队各专业处室”的自查登记表式。自查结束后,经逐级汇总,自查结果基本反映了全市大检查整体工作情况,效果很好。
二是,广泛宣传,积极营造统计执法大检查的社会氛围。大检查期间,市大检查办公室有效利用各种传媒做好大检查活动的社会宣传。同时,在天津统计信息(内外)网开辟了统计执法大检查专栏,以简报、信息、问题解答等多种形式及时报道工作进展情况,解答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并充分利用各专业联网直报系统、宣传橱窗、电子显示屏等进行了广泛宣传。各个区县也积极响应,充分利用区县有线电视台、区级报刊、区级领导干部手机短信平台、多层次、多角度地开展统计执法大检查宣传。
三是,大检查抽查工作组织严密,严格履行执法程序,不走过场。抽查前,分别召开了各区县、各部门以及市级抽查工作培训会。采取市和区县、委局集团(总公司)两级组织抽查,制定了抽查方案。抽查中,实行工作责任制和首席检查员制度,抽查组组长分别由统计、监察、司法部门的领导担任,每个检查组明确首席检查员,对检查质量负全责。
温广玲指出,通过这次统计执法大检查,各级领导、统计人员的统计法律意识普遍得到增强,进一步摸清了全市统计数据质量的底数,促进了统计基层基础工作建设。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应看到日常统计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例如,有的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还不够规范,有的统计制度还不够完善,有的报表报送时间设定不尽科学,个别单位报送渠道还不够顺畅等。当前,统计年报部署工作即将开始,各专业处室要认真对照大检查中存在的问题,紧紧抓住年定报部署的有利时机,认真研究,积极整改。能够立即改正的,要在年定报中解决落实,不能立即整改的,也要拿出具体的意见和办法。
会上,还就今年以来我市开展的政府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情况以及统计立法的调研工作进行了通报,并对下一步地方统计法规、规章等统计立法问题征求了各部门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