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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见习记者韩雯通讯员张晓敏)昨日,本市召开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总结表彰大会,对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散襄军出席并讲话。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李少平对本市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的成果和经验进行总结,对开展创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活动和委托执行案件专项清理活动进行了部署。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于世平出席会议。
2008年8月至2010年1月,全市开展了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全市法院共执结列入清积范围的有财产案件2914件,重点案件5206件,无财产案件69035件,有财产案件和重点案件执结率分别达到100%,无财产案件执结率为93.43%;中央政法委和最高人民法院挂牌督办的案件全部执结。
散襄军对全市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取得的成效给予充分肯定。他强调,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把思想认识行动高度统一到中央和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市委九届八次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以服务天津科学发展、服务社会和谐稳定、服务人民群众新期待为主线,切实把开展两项活动作为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重大举措,作为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的必然要求,作为推动执行工作科学发展的有力契机,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以执行工作走在全国前列为目标,下大力量、下真功夫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全力推动执行工作科学发展,为实现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李少平要求,全市各级法院要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提升执行质效,强化执行措施、安全措施和执行信访工作。要进一步强化检查督导,全面细致掌握执行案件和委托执行案件情况,有针对性地及时调整法院工作,促进执行工作均衡发展,不断巩固扩大清积成果,扎实推进创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活动和委托执行案件专项清理活动的深入开展,确保两项活动取得实效。
表彰会上,授予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综合处等24个单位“天津市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徐宝升等24名同志“天津市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先进个人”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