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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陈遇冬通讯员郑东方)一名男子称家里急需用钱,把自己未到期的10万元基金、存折以及密码、身份证等交给朋友保管,向朋友借走9万元现金。存折到期朋友去取钱时,却发现存折已被挂失无法取款。日前,该男子因诈骗罪被河北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9万元。
今年50多岁的石某是本市某工厂退休工人,平日好赌成性,居无定所。案发当日,石某以家里有急事、自己存折没到期为由,向朋友老赵借款9万元。双方约定,石某将10万元的存折、身份证、基金折都交给老赵保管,存折到期由老赵支取。在确认折内有钱、密码正确后,老赵将9万元现金借给石某。
一个月后,石某在老赵不知情的情况下,偷偷将存折挂失并补办。老赵在存折到期取款时,发现该存折已被挂失,石某也失踪了。后老赵报警,公安机关于4月28日将石某抓获。
河北区法院认为,被告人石某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钱财,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判处被告人石某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