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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本报关于街头小广告的连续报道在读者中引起很大反响,一位女士近日来到本报向记者讲述了她通过小广告雇用“私家侦探”,调查丈夫婚外情结果被骗的经历,并告诫广大读者千万别轻信街头小广告。昨天,记者根据街头卡片广告提供的电话,对“私家侦探”进行调查暗访。
预收两千元,“侦探”失踪
据王女士介绍,为了调查丈夫是否有婚外情,今年中秋节前夕,她通过马路边的一则小广告上的电话,找到了从事私家侦探业务的李某。与李某见面协商后,她预付了2000元的首期“办案费”,结果第二天再给这位“侦探”打电话时,李某失踪了,手机一直处于关机状态,王女士这才觉得自己上当了。
“婚变调查”,不能签合同
昨天,记者根据在马路上收集到的一张广告卡片,随即拨通了一家能提供“婚变调查”公司的电话,以“要调查老婆婚外情”的名义,要求对方帮助调查取证。“你想要的证据,我们一定会想办法得到。”接电话的是一个男子。在得知记者是想为离婚取证时,这位“侦探”称此类调查收费至少需要5000元,调查时间为8至10天。记者称价格太贵,对方称:“婚外情调查取证相对比较难,要盯得紧,一般两人一个小组,每两天就换一部车,否则怕人警觉。”记者问怎么交费,对方表示首期调查费先交2000元,到全部拿到证据后再付清。“如果拿不到证据怎么办?”记者又问。“一般情况下,我们接你这个单子肯定是有把握的,不能做的我们是不会接的……”记者问能不能签个合同,对方称不用签,一般客户也都不要求签。“我们这个行业靠的是信任,合同只是一个彼此的制约,如果我们不遵守,你也没办法,你还真去告我吗?”男子表示,如果有意向,可以到公司见面详谈。到时还需详细提供相关资料,包括调查对象的联系方式、住址、工作情况等。
被“侦探”骗,有苦说不出
记者昨天采访了有关法律专家,据介绍,公安部早就发出通知,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开办任何形式的民事事务调查所等带有私人侦探社性质的民间机构。“私家侦探”公司一般都是以商务调查、咨询的名义注册,背后却打擦边球开展侦探业务。“从法律角度而言,律师事务所受当事人委托,进行正常的婚姻状况调查则是可以的。比如‘私家侦探’在调查家庭有第三者情况时,在公共场所拍得的照片属于合法行为。但是如果‘私家侦探’通过在他人家中偷偷安装摄像头获得照片,则属于违法行为。”
专家表示,“私家侦探”搞婚外情调查,不少人就是为坑骗钱财。也有真的派人对被调查人盯梢的,但一般也解决不了什么问题,即使取不到证,委托人往往也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事关隐私又不好张扬。他们看准了客户的这种心态,因此圈钱的手段很低劣。建议市民遇到问题通过正当法律途径去解决,不要轻信“私家侦探”,以免上当受骗。(记者黄建高实习生武文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