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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 一名男青年因在酒吧与他人闹矛盾,遂持假枪把对方押上车。途中不顾公安民警拦截,驾车撞击警车,导致民警受伤。日前,经天津市北辰区法院审理,该青年构成妨害公务罪。
今年6月一天凌晨,19岁的天津市男子王某在和平区某酒吧内消遣娱乐,因琐事与他人发生争执。王某遂持仿真枪将对方押上了车,伙同朋友驾车行至北辰区界内某邮局附近时,公安民警巡逻途中发现可疑并驱车拦截。王某明知民警执行公务,仍驾车撞击民警乘坐的汽车,导致两车均不同程度受损,三名民警受轻微伤。王某被抓获归案。
北辰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鉴于其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对受伤民警及车辆维修费已赔偿解决,故依法酌情从轻判处。一审判决,被告人王某犯妨害公务罪,判处罚金5万元。(记者冯琳通讯员于翔刘志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