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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新闻发言人邓海华介绍相关情况
天津北方网讯 卫生部新闻发言人邓海华介绍相关情况,为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规范食品安全信息公布行为,卫生部会同农业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日前制定印发了《食品安全信息公布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卫生部新闻发言人邓海华介绍,《食品安全信息公布管理办法》建立了食品安全信息通报与会商制度。《办法》明确各级、各部门建立信息通报的机制,明确信息通报形式、通报渠道和责任。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在公布重要食品安全信息前,应提前通报各相关部门,召开会议进行会商。(陈训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