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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为了实现自己的空姐梦,85后大学生桐珊托老师帮其办理空乘工作,并先后汇给老师11万元疏通费。后桐珊的工作一直没有落实,而老师却只还给桐珊3万元。为了讨回剩余的8万元,桐珊将老师告上法庭,连带索赔利息1万余元。
85后女大学生桐珊在本市某大学就读,眼看就要毕业,工作却一直没着落。这时,她听说该校李老师认识某航空公司老总,能为本校毕业生办理空乘工作,就和妈妈一起找到李某,并先后四次给其汇款11万元。后因工作没办成,桐珊多次要求李某退钱。李某给桐珊出具11万元借条一张,之后退还桐珊3万元。因为此事,李某被本市东丽区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法庭上,桐珊请求法院判令李某赔偿损失8万元,并支付利息1万余元。
被告李某辩称,与原告认识是通过其他老师介绍的。原告及其母亲委托其办理空乘工作,航空公司一直没招人,所以未完成委托。在为原告办工作过程中,自己也负担了一定费用,只同意返还8万元,不同意给付利息。
河北区法院认为,被告以能安排原告到航空公司工作为名骗取原告11万元,后在原告的催要下返还3万元,该事实已被本市东丽区法院确认在案。被告在该刑事案件审结后,并未退还原告被骗款项,故原告起诉。庭审中,被告表示同意返还原告8万元,故法院对该项诉讼请求予以支持。对于原告主张的利息,因双方对此并无约定,且被告犯诈骗罪已经受到了相应的刑事处罚,故对原告该项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记者陈遇冬通讯员郑东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