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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杨女士介绍,她是在8年前入住的莱茵春天小区,在入住的第二年就发现自家的单元楼外墙出现开裂,家里的墙体不断地出现黑毛等发霉物,并且小区内许多住户家出现不同程度的渗水、墙体开裂等问题。前段时间,杨女士发现小区里不少楼栋已经开始维修,可自己所在的2号楼却迟迟没能动工。通过侧面打听,杨女士得知2号楼有一户居民未缴纳公共维修基金,所以房管局依照规定不能动用这笔维修基金。
随后,记者来到小区物业管理处了解情况,据物业负责人介绍,没有缴存维修基金的住户远不止2号楼1户家庭。“该小区共57栋楼,完全缴齐大修基金的只有30栋,余下27栋楼都存在缴纳不齐的情况。”该负责人说,按照规定,动用小区公共维修基金必须要求所有业主都缴纳公共维修金。因为现在住户维修基金未缴齐,致使大修基金不能提取。
记者调查: 开发商未补缴维修基金不足那么莱茵春天小区为什么出现多户居民未缴纳维修基金的情况呢?据了解,自2003年1月1日起,天津市开始征收房屋维修基金,房屋公共维修基金由购房人和开发商房屋各按总房款的1%-1.5%缴存。莱茵春天小区于2002年落成,根据2004年天津市房管局《关于归集追缴原有住宅小区公共设施维修基金工作意见的通知》规定,公共维修基金由开发建设单位按照住宅小区建安工程费的2%缴存。该小区一部分业主是在2003年1月1日之前购买的商品房,是不缴纳这笔费用的,而开发商又没有对这笔费用进行补缴,就造成了小区因维修基金不足额而无法申请使用的情况。
事件进展: 欠缴基金追回目前只待维修据记者了解,通过物业公司和塘沽房管局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目前,莱茵春天小区未缴齐的维修基金已从原开发商(现已被收购)那里得到落实,目前余下的27栋楼的维修工作只剩下两个环节,第一,在维修基金办认可的情况下选出工程施工队伍,然后签订工程施工合同;第二,在今年年底之前,物业公司将对剩下27栋楼的业主进行民意调查,如果一个单元楼有2/3的业主同意动用大修基金维修房屋,则该楼栋依然可进行维修。
相关链接: 维修基金补缴措施塘沽房管局物业办工作人员表示,如果有的商品房销售跨越了2003年1月1日这个节点,就会存在一部分业主缴存了专项维修基金,另一部分业主没有缴存的状况。此时,如果开发商没有对不足额的费用进行补缴,专项维修基金就无法动用。解决的途径有两个:第一,任何单位未按规定缴存维修基金的,住宅业主或者业主会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拆讼,要求开发商补缴。第二,如果开发建设单位灭失、破产的情况下,根据新的《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第53条,未建立专项维修资金或者专项维修资金余额不足的物业项目,业主委员会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组织业主缴纳或者续缴专项维修资金。(记者严玉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