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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记者昨天从市教委了解到,本市教育部门逐步完善了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标准建设,逐步提升了农村教育建设和教师队伍建设,并着力完善教育公平。本市将对城镇中小学教师评聘高级职称、特级教师,对农村边远地区编制标准实行倾斜政策。到2012年,本市所有义务教育学校都将达到现代化标准。
实施系列工程
缩小城乡教育差距
从2008年开始,本市建立了全市统一的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标准,着力实施了校舍加固和功能提升、图书配送和教学仪器配送等重点项目,每年为全市义务教育学校配送图书200万册,按照新课改的要求配齐所有教学仪器设备。今年预计将有500所学校实现现代化标准。按规划,到2012年,全市每一所义务教育学校都将达到这样的标准,为从根本上解决义务教育择校问题创造条件。目前,该项工程已成为天津基础教育领域的一个核心工程。
目前,本市县镇和农村学生占60%以上,城乡教育差距较为明显。为提升农村教育,本市实施了规范化学校建设、村级小学建设、教学仪器设备升级、农村骨干教师培训等一系列工程,城乡教育差距明显缩小。
城镇中小学教师评高级职称
须有农村学校任教经历
为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本市连续三年对全市18个区县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教育部门还不断完善城乡对口支援交流的机制,先后建立了城镇中小学教师到农村任教服务期制度等,开展了城市对口支援农村帮扶制度,实施了均衡发展合作学区试验。
下一步,本市教育部门将对城镇中小学教师评聘高级职称、特级教师,要求必须有一年以上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的经历。今年还将在距离城镇20公里以上的农村学校建流动教师公寓。
中小学编制标准
向边远地区倾斜
进入“十一五”以来,天津先后实行了中小学装备升级工程、“两免一补”政策、免费提供教科书政策、校安工程、现代化标准学校建设等一系列建设项目。天津基本形成了教育经费向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倾斜的稳定政策。本市教育部门还先后推行了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向区域初中合理分配的制度;采取与本市居民同等对待的政策妥善解决了13万外来务工子女义务教育问题等。
下一步,本市还要继续加大对困难区县转移支付的力度,不断完善市、区县分项目、按比例分担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的保障机制,同时还将推行城乡统一的中小学编制标准,对农村边远地区编制标准实行倾斜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