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17日天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任命张健、蔡志萍为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任命史宝龙为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免去石登盈的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崔荐的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丁建津的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张金忠的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