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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记者从市教育招生考试院获悉,2011年天津市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于2010年11月18日至30日进行。符合条件的报考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单位履行报名手续,逾期不再补报。
报名条件
根据国家及本市有关规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具备报名资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健康,具有本市正式户口。
报名地点
应届高中毕业生在学籍所在中学办理报名手续,符合条件的其他报考者到户口所在区县招办规定的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
温馨提示
1.办理报名手续时,要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等证件原件,接受报名单位的资格审查。
2.根据规定,报考科类分为文史、艺术(文)、体育(文)、理工、艺术(理)、体育(理)六个类别,报考科类一经考生确认,不能更改。
3.报名时,要认真填写《2011年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登记表》并进行核对确认。考生务必确保本人的基本信息真实准确。录取通知书寄达地址也务必准确、可靠,以免因漏收录取通知书而耽误入学报到。
4.报考艺术类美术专业的考生在办理高考报名的同时,还须办理艺术类美术专业统考报名手续。报考艺术类非美术专业的考生,按照招生院校的要求和规定的时间办理专业考试报名手续。
6.被推荐的免试保送生以及报考运动训练民族体育运动专业的考生均须办理报名手续。
另悉,为确保普通高考的公平公正,市高招办将继续协同公安、纪检监察部门,加强对高考报名考生的资格审查,严厉打击非法中介的违规违法活动。各报名单位逐一审查报考者的资格,逐项核验报考者的证件,严把报名关。(记者邵隽通讯员赵州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