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明确提出,在工业化、城镇化深入发展中同步推进农业现代化,是“十二五”时期的一项重大任务。这是中央科学把握现代化发展规律、着眼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对于推进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健康发展、加快实现农业现代化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我们要深刻领会、全面贯彻中央精神,进一步夯实农业基础地位,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强化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三化统筹”,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基础。
在工业化、城镇化深入发展中同步推进农业现代化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是人类文明进步的标志,是现代化的基本内容。从世界现代化发展的历程看,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三化”相互影响、相辅相成。工业化、城镇化可以带动和装备农业现代化,农业现代化则为工业化、城镇化提供支撑和保障。工业化、城镇化不发展,农业现代化就缺乏动力;反过来,农业现代化若跟不上工业化、城镇化发展步伐或者忽视农业现代化,就会导致工业化、城镇化陷入停滞,造成“三化”都难以为继。
当前,我国已进入工业化、城镇化快速推进、现代化加快发展的关键阶段,农业的支撑保障任务日益艰巨。随着城市人口增多以及人们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客观上要求农业提供更多更好的食物和原料。我国农村人口庞大,在现代化过程中还要解决好农民问题,包括农民转移就业、增收及农民市民化问题,从而为农业规模化、专业化创造条件。同时也要看到,我国农业现代化建设明显滞后于工业化和城镇化,农业基础还比较薄弱,成为现代化建设的瓶颈。因此,我们必须在工业化、城镇化深入发展中同步推进农业现代化,加快现代农业发展步伐。
基于对现代化发展规律的认识、对国际经验教训的总结和对我国国情的科学把握,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三农”工作,高度重视农业现代化问题,坚持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十一五”期间,不断完善强农惠农政策框架体系,加大“三农”投入力度,使农业基础地位得到有力巩固,农业生产条件得到不断改善,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得到持续提高,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取得巨大成就,为我国成功应对各种困难和风险、保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撑,也为农业现代化奠定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