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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清区“交通事故巡回法庭”成立13年来,经过法院、交警部门的共同努力,极大地方便了当事群众,促进了交通事故的快速处理,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随着武清区公路总里程的增长和驾驶人员的激增,导致交通事故纠纷上升。为方便群众,公安武清分局交警支队于1997年提出设立交通事故巡回法庭的想法。当年12月,在区法院的支持下,交通事故巡回法庭正式挂牌成立。武清交警支队为巡回法庭提供办公场所,武清法院抽调两名法官进驻巡回法庭。警法两家建立了疑难案件会商、信息情况通报、事故民警庭审旁听、诉前财产保全等工作制度。日常工作中,巡回法庭的法官会对受理案件中需要补充的问题及时按照程序向交警支队提出,完善案卷中的各种证据材料。巡回法庭受理案件后,交警支队会做到“调卷及时不推脱,讲清案情不保留,配合默契不泄劲”。遇到重大疑难事故赔偿案件时,双方还在提前介入、证据收集、责任认定、事后赔偿、医疗救治等方面相互提供支持。为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使工作更加专业化,满足群众更多更高的需求,2009年12月由8名法官组成的区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成立了,专司交通事故案件的审理。
13年来,巡回法庭共立案5500余件,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3000余万元,受益群众万人以上,真正做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