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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从天津市海上搜救中心获悉,为进一步壮大本市海上搜救力量,提高海上搜救工作水平,按照中国海上搜救中心的总体部署和天津市海上搜救工作安排,该中心计划向社会招募海上搜救志愿者并建立天津市海上搜救志愿者队伍。
海上搜救工作关系公众生命财产安全,体现政府应急救援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在保证海上人命安全、防止海洋污染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按照《天津市海上搜救中心海上搜救志愿者工作章程(试行)》,海上搜救志愿服务是指天津市海上搜救中心及其搜救志愿者自愿无偿地为海上遇险人员或船舶提供海上搜救服务的行为。海上搜救志愿服务范围包括海上人命、财产救助服务等活动,天津市海上搜救中心及其志愿者根据服务对象的申请或者实际需要,提供海上搜救志愿服务。
天津市海上搜救中心将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的方式,公开向社会招募海上搜救志愿者。报名条件包括乐于奉献,具有一定的专业技术;有独立调研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较强的组织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能吃苦耐劳,作风正派、意志坚强、身体健康等。广大市民可拨打电话58876998了解相关情况。(记者苏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