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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耒阳市矿产品税费征收管理办公室770多名干部职工超过百人涉嫌贪污受贿,55人被立案调查。这里的领导采取“集体决策”方式,为班子成员和部分中层干部捞取巨额奖金。从主任到8名副主任、党组成员,以及下属各站点站长、班长,高、中层干部几乎“全军覆没”。案情曝光之后,这个“矿征办”被网友戏称为“史上最肥科级单位”。
一个七百多人的单位,有超过百人涉嫌贪污受贿,这个比例已经相当惊人。但这只是择其“大”者而计之,那些虽然也获取了非法收入但数额较小的普通工作人员不在这个“榜单”上。按照媒体已然披露的情节看,这个单位上到班子成员、下到收费站点的普通员工,都有份儿参与了公款私分。可以说,这个单位是一只集中暴露了诸多问题的“腐败麻雀”,从中可以看出:有太多本该进入国库的资金实际上是在体外流动的,有太多本该置于严密监管之下的收费行为是在暗角发生的,有太多本该发挥作用的监管制度是被悄然消解的。
耒阳市“矿征办”员工搞钱的主要方法是私放煤车及收款不入账。一辆运煤车应该缴多少税费,国家有明文规定,但一个收费点前一天过多少运煤车,却是一本巨大的糊涂账。“矿征办”的蛀虫们正是利用这个模糊地带,把大笔的公款揣进了个人腰包。其实,耒阳市“矿征办”有一套监测系统,十多台电视监控屏上清楚地显示下属站点的收费运行情况,系统终端接到了耒阳市财政局和有关市级领导办公室。也就是说,对于能够接触到这套系统的有心人来说,发现“矿征办”的问题并不难。可实际情况是这套系统形同虚设,每个收费站点都有大肆“揩油”的机会,税费征收的大动脉每天都在“失血”。
那么,“矿征办”究竟对外部监管者施展了什么“魔法”,能让他们对眼皮子底下发生的偷窃行为视而不见?刚刚落马的“矿征办”主任以擅长“照顾”各种关系而闻名,早就“未雨绸缪”地编织了各种保护网。在“矿征办”的职工和临时聘用人员中,有许多是耒阳市直部门和乡镇领导的亲属子女。这样一来,监管部门在“矿征办”的问题上总是投鼠忌器、网开一面。“矿征办”又是如何做好了内部知情人员的工作,让他们对身边发生的偷窃行为秘而不宣?“矿征办”以集体决定的方式划定了班子成员和收费站点“三七开”的分肥比例,见者有份的潜规则使尽可能多的人闭上了嘴。事实证明,这种对外寻求保护伞、对内构筑利益同盟的做法是有效的,纪检监察部门多次收到群众举报,但每次查处都是不了了之。直到2009年6月,湖南省纪委接到举报,纪委主要领导批示查处,耒阳市“矿征办”的集体贪腐案件才浮出水面。
在以往的反腐实践中,“穷庙富方丈”总是容易暴露出腐败线索,因为“庙”里的“穷和尚”们会不断地举报他们的“富方丈”。耒阳市“矿征办”则提供了一个“富庙里多贼和尚”的案例,这座“庙”因为设在国家税费征收的重要关节点上,天然成为财富的集散地。在“富方丈”的主持和引导下,几乎所有“和尚”都成了偷窃者。因为食利者众多,这就造成了国家税费征收款的严重流失。因为互相包庇、掩护,这类腐败案的发现和查处难度很大。
这种“分全民之利滋养小集体”的事,在那些握有征费或者罚款权并设有小金库的公权部门中,在那些靠着垄断性地位而获取了超额利润的大型国企中,都或多或少地存在着。这种“富庙里多贼和尚”的现象总是与各种显性和隐性的腐败连在一起,它越来越严重地伤害着社会的公平正义、法律的尊严以及市场法则,我们必须正视并解决这一问题。(李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