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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要在3年内实现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覆盖面达到95%,5年内基本实现全覆盖。”刚刚闭幕的省工会第十次代表大会上传递出这一令全省职工兴奋的消息。省总工会要求,今后5年各级工会组织要以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为主线,推动企业依法普遍建立工会组织和普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
工资集体协商是维护劳动者自身利益的有效途径。“目前我省共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2.5万份,覆盖企业3.3万家,覆盖职工310万人。显然,‘十二五’规划确定的这个目标将使更多劳动者从工资集体协商中受益。”省总工会法律部部长苏宏野说。
“这意味着今后职工不仅关心是否涨工资,还将关注自己的工资和涨幅是否是经过协商确定的,工资集体协商将真正成为一种制度约束。”营口市委常委、市总工会主席孙恩波做出这样的解读。
在具体操作上,辽宁工会组织将积极推动把工资集体协商建制率和职工工资增长率列入对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目标考核体系;将以“双合同月”活动和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为载体,以县以下广泛推行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为重点,以行业劳动定额、工时工价制定为突破口,逐步提高企业职工特别是生产一线职工工资收入水平。
苏宏野表示,目前,我省已在行业和区域性企业的工资集体协商中取得重点突破,未来将推进大中型企业参照行业标准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这将使我省的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上升到一个新高度。另外,因为是由工会代表职工去进行工资协商,所以一个重要前提就是要提高建会速度。目前,我省不断跟进县域经济、乡镇(街道)企业和工业园区加快发展的进程,推动中小非公企业组建工会,广泛吸纳劳务派遣工、农民工以及规模化的个体工商户等社会组织中的职工加入工会。5年内,全省乡镇(街道)将全部建立总工会,这无疑会有力促进工资集体协商的开展。
实现全覆盖不仅是简单的扩面,对于已将“营口经验”向全国推广的辽宁来说,更在于深化和完善这一制度。此次会议就指出,要健全协商主体,规范运作程序,把握关键环节,强化履约监督;充分发挥工资协商指导员的作用,在提高工资集体协商质量上下功夫,切实维护好广大职工的收入分配权益。孙恩波表示,目前工资集体协商已经覆盖了营口70%以上的企业,已试点一年多的评估机制今年即将全面铺开。职工代表、企业代表和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团成员将组成评估小组,定期对各企业的工资集体协商质量进行评估,使其落到实处。
新闻连接
工资集体协商:是指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以集体协商的方式,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培训、保险福利等事项,签订集体书面协议。工资集体协商内容包括:工资协议的期限,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标准和工资分配形式,职工年度平均工资水平及其调整幅度,奖金、津贴、补贴等分配办法,工资支付办法,变更、解除工资协议的程序,工资协议的终止条件,工资协议的违约责任,双方认为应当协商约定的其他事项。
工资集体协商相关程序:职工一方代表由工会代表担任(未建立工会的企业由职工民主推举代表,并得到半数以上职工的同意),企业代表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其他人员担任。集体协商双方的代表人数应当对等,每方至少3人,并各确定1名首席代表。用人单位协商代表与职工协商代表不得相互兼任。工资集体协商一般情况下一年进行一次。职工和企业双方均可在原工资协议期满前60日内,向对方书面提出协商意向书,进行下一轮的工资集体协商,并做好新旧工资协议的相互衔接。记者刘大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