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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你团了吗?”
几乎是一夜之间,“团购”风靡全国,大大小小的团购网站,如雨后春笋般兴起。
但与此同时,一个关于“团购陷阱”的话题也出来了。比如,这几天说得最多的,便是郑州的“9元电影票”事件。
这是一家名叫“团集结”的团购网站,自称与影城合作,原本60元一张的电影票网购只需9元,一天内就有1000多名网民网上付款购票。但是,网民们询问影城得知,根本没有这项优惠业务。再回头找网站,发现这家团购网再也无法打开。
在杭州,团购风掀起的热浪也是一阵高过一阵,不过,在发展迅猛的同时,问题也出现了。据12345市长热线统计数据,仅11月份,有关团购的投诉就有20起,而且呈加速发展的趋势。而过半投诉集中在团购涉嫌欺诈、虚假宣传等方面。
团购真的只是“看上去很美”?谁来保障团购中消费者的权益?《独立调查》对此进行了调查。
她们的团购经历 说好免费体验的项目多出了一个“床单费”王女士是位铁杆团购迷。
几天前,她发现杭州“最团网”在力推一套美容体验券,“原价1800元、现价8元”,只要凭团购券就能从9项美容体验项目中任选4项体验,网站同时承诺,该团购没有任何隐性消费。
经不住诱惑,王女士买了两张。
不过,在过去体验时,她却碰到了不愉快的事:工作人员先是劝说她再买一套价值30元的排毒护理,等体验结束后,又有两笔费用需要她支付。而费用的名目,让王女士很无语——餐巾纸5元,床单费10元。
在王女士的强烈抗议下,店家同意免去餐巾纸费,但床单费一定要收。
后来,王女士向12345投诉了此事,尽管店家最终退还了10元钱,但王女士仍然很不满:“网站上明明说没有隐性消费,这不是打擦边球吗,以后谁还敢相信?”
每天限用10张的团购券82天期限,却卖出了1000张张小姐对团购也很狂热。周末聚餐、K歌用的几乎都是团购券。
前段时间,杭州颇有人气的“云水谣”餐厅,和杭州“大众点评网”合作,推出了一款“原价230元,团购仅需78元!”的美食套餐。
因为之前和朋友去过几次,感觉味道还不错,而且餐厅离家不远,张小姐毫不犹豫,一下拍了4张。
周末,打电话过去订座时,却被告知:当晚的预订全满,不仅如此,想周末用团购券用餐,只能预订到3周以后的座位。
接电话的服务员解释,店里空间小,只有20多桌席位,所以每天限接10张团购券。“早说每天限接10张,我就不买那么多了。”张小姐再次打开团购页面,发现了一个更为蹊跷的事情:团购券有效期共82天,每天限用10张的话,最多只能接受820位,可网站首页上却显示,团购券已经卖出了1000张。
“等于说,到期后,至少有180张券要作废。”张小姐找餐厅要说法,却得到这样的回答:“做团购本来就不赚钱,全都接券我们怎么经营?限量使用在团购合同里都写过的,网站没说清楚你们找网站去。”
在网站的沟通下,餐厅最终让步:将期限推迟一个月。
3折电影票消费券不能兑换“特殊电影”无独有偶,两周前,卢米埃影城和美团网、F团网合作推出的3折电影票,也引起了一场风波。
周小姐是亲历者之一。
“拿着团购来的3折电影票,去看《哈利波特7》,却被拒绝。影城说,哈7票价高于60元,所以不能通过本次团购券兑换。”这个说法,让周小姐和其他影迷很气愤:“团购页面上的推荐影片里,明明挂着‘哈7’的海报。”
对此,卢米埃影城负责人解释,影城已经预见到网站可能利用《哈利波特7》吸引人气,可当时这部电影还未定价,为了避免产生纠纷,影城特地提醒网站不要把电影海报挂在售券网页,以免造成误解,可网站不听,消费者的不满最后也全都转嫁给了影城。
在影迷们的强烈抗议下,事情最后有了转机:网站和影城各补一部分差价,保证正常观影。
我的调查报告 参加团购前,不妨多打个电话我自己也是一个团购迷,每每看到好吃好玩的团购,总是按捺不住喜悦,匆匆抢购。
实惠是享受到了,可前去消费时,就如上面的案例一样,或多或少会遇到这样那样的不愉快。比如,到餐厅用餐,要支付额外的餐具费和米饭费。钱虽不多,用餐心情却大受影响。
除此之外,我一直还有个担心:团购对于中国来说,还是一个新鲜事物,行业监管相当缺乏,入行门槛也极低,往往几个人,几台电脑,一两万块钱就可以建个团购网站,怎样才能放心地把钱交给网站呢?
对于这些疑惑,“杭州每日美食团购”市场部负责人给我提了一个小的建议,我觉得这办法还不错,可以和大家共享:
很简单,看到团购网站上有感兴趣的优惠了,赶紧打个电话到商家,一来可以确认有没有这回事,避免上当受骗,另外也可以问问清楚,优惠券到底包含哪些项目,还有哪些需要自己掏钱,这样就不会多花冤枉钱了。
专家说法 责任不该由消费者来承担 好口碑才是市场占有量的保证尽管纠纷最后大多都得到了妥善解决,但这种“亡羊补牢”的处理方式,仍然让不少消费者难以接受:“当初售券时为何不说清楚?是不是有夸大宣传的嫌疑?消费者受到的损失又由谁来弥补?”
“不论是购买前模糊团购说明,还是消费时新增用券限制,不同的只是侵权方式,受损的都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投诉部主任韩志斌说,团购涉及网站与商家的双方协商,所以双方最好约定,出现问题时应当自行解决,所有责任不该由消费者来承担。
韩志斌认为,团购网站与商家协商提供优惠价格,可以提出适用范围和限制,但必须在售券时作出明确说明,让消费者在享有知情权的情况下进行选择。商家绝不能只顾着眼前利益,一面夸大宣传,一面提供“缩水”服务。
“团购最容易遇到两种情况,一种是商家在操作过程中擅自变更合同,违反合同法;另外一种是,网站明知有限制而未作说明,夸大宣传。”浙江援手律师事务所潘永明律师说,不管哪种情况,团购网站和商家对消费者都负有连带责任,不论由哪一方出面解决,消费者的权益都应当得到充分保障。
不过,好在一些团购网站已经觉醒,成立“维护小组”,对团购券的合作商户进行用券培训,并对消费者的用券体验进行追踪。
“将服务做在投诉前,争取主动性,才能保证团购市场长远的良性发展。”韩志斌说,对于新兴服务行业来说,消费者的好口碑才是市场占有量的保证。尤其是对基于互联网技术发展起来的网络团购,成千上万条消费反馈意见能通过网络瞬时传播,对商家的诚信意识和服务质量都是更严格的考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