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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早上7点才开门,7点之前出门要给开门费,我每天6点半就要出门,难不成天天都要给一元开门费?”昨日上午,新搬进菽香里一巷19号大院的赵先生打进成都商报热线,对大院门卫收取开门费的做法提出质疑。
成都商报记者了解到,该大院建了20多年,属于居民自治管理的小区,小区门卫收取开门费的惯例由来已久,“最近几年才涨到一元”。据了解,小区收费开门时间也实行“夏令时”和“冬令时”———夏季00:00-06:30和冬季00:00-07:00,大院处于夜间关门状态,若居民在这个时段进出大院,需要向门卫支付1元的“开门费”。门卫周阿姨说,开门费是大院的“老规矩”,也是门卫收入的主要来源。
到底该不该收“开门费”?四川兴超律师事务所律师金兴超认为,在一些居民自治小区,“开门费”多是由居民和门卫习惯约定的,于情理来讲可以理解,但“居民不给,门卫也不能强行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