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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记者近日调查发现,因物价指数高涨及银行存款利率较低,不少在校大学生将手中的闲余资金交给“金融专业”同学理财,以期保值增值。但因同学之间几乎不会签订委托理财合同,产生了不少经济纠纷。相关法律专家提醒在校生,投资也应了解法律知识,签订投资理财合同,约定各项权利义务,以免产生纠纷。
小王是本市一所财经院校英语系二年级学生,手中有5000元闲余资金,经同学介绍认识了金融系一位研究生,该研究生本科毕业后曾在投资机构从业过,两年前又考上了研究生,专攻股票投资。小王听说该研究生投资大胆,短进短出,两个月平均收益率在40%左右,禁不住劝说就将5000元资金交给该研究生投资。但两个月过后该研究生却提出要求追加投资,拒不返还本金。
小王找到该研究生的导师,导师表示该研究生很少在学校出现,因几门功课不及格已延迟论文答辩,很难联系到该学生。记者拨通该研究生的手机,他竟然不承认曾接受小王的5000元的委托理财。据了解,小王当时碍于同学情面并没有签订合同。记者又帮忙联系了击水律师事务所,相关律师标明,因没有合同及其他书面文件,此民事纠纷难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记者随后在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天津财经大学、天津商业大学等几所开设经济金融类学科的大学调查发现,不少在校金融类专业学生都开始在股票市场投资,还有一些研究生在本市的投资机构实习或兼职。南开大学经济学院一位研究生介绍,他有一个博士的同学在深圳一大型基金公司工作过,不少同学慕名向该同学请教股票投资技术,或者直接委托理财。
天津商业大学一位教师指出,目前物价指数高涨及银行存款利率较低,确实有不少在校生有投资理财的意愿,一部分金融类专业学生已在股票和期货市场开户,同学之间委托理财案例也在增多,但是绝大部分同学缺少法律意识,没有签订书面合同。尤其是研究生背景复杂,难以管理,在校生在委托理财时一定要签订合同,约定各项权利义务,以免产生纠纷。记者李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