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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济南讯“十一五”期间,力破体制、机制及融资难题等,山东省民营经济以年均超过8%的速度迅猛增长,个体私营经济突破200万户,民营企业攀升至63万家,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超过50%。
如果没有国有经济领域的开放,民营经济就不可能由国民经济的“有益补充”,壮大为“半壁江山”。“十一五”期间,山东省提出“除国家明令禁止的以外,凡允许国有资本和外资进入的领域,一律对民营资本开放”,此举使民间资本潮水般涌向垄断行业。截至11月底,民企持有驰名商标近100件,山东省著名商标近1800件,国际注册商标400多件,名列全国前列。
山东省个私协会副会长尚青介绍,今后5年,山东省非公经济实现增加值占全省生产总值的比重将每年提高2个百分点以上,民营经济吸纳就业占整个社会新增就业总数的比重将达到95%。(李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