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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刘英潮)记者昨日从本市国土房管部门获悉,为了打击开发商捂盘惜售行为,本市加大了市场检查力度。一家楼盘在取得销售许可证后近两个月未开盘,开发商被责令限期整改。
记者从市国土房管部门获悉,东丽区阳光新城市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开发的丽东苑项目在2010年10月8日取得销售许可证。可是直到12月2日,东丽区房管局对该项目检查时发现销售现场公示内容不全且尚未开盘销售,管理部门对销售现场公示内容不全且未开盘销售的行为责令整改,限其2日内开盘销售。12月4日,该项目终于开盘销售,并现场公示了规定的内容。
房管部门人士指出,本市为规范商品房销售管理,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办理销售许可证后,十日内可售房源在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地产综合信息网上一次性全部公开,严禁以房屋预定为由变相捂盘惜售。而且依据本市相关规定,各商品房项目售楼处必须公示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商品房销售方案、国家及天津市的相关法律法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许可上市销售的全部房源信息及销售价格等内容。市民如果发现开发商违法情况可向管理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