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讯与传统家庭养老不同,居家养老是家庭、社会、政府多方责任共担的一种新机制,既包括政府购买服务,也包括老年人自己购买服务。经过对本市居家养老情况的调查研究,在今年的天津市政协会议期间,政协委员张凤英提出了《关于应对老龄社会完善居家养老的建议》的提案。她认为,如今社会上宣传较多的是由政府为有特殊困难的老年人购买服务,由此产生“家庭照料期望移植政府”认识上的误区,既加重政府负担,也影响制度的可持续发展。
随着本市逐渐进入老龄化社会,养老问题也凸显出来。政协委员张凤英介绍,目前服务机构体系不完善,财政资金不足,难以提供组织和物质保障。而区、街、居委会三级养老服务组织的性质各有不同,经费来源不一,养老服务组织机构呈现倒三角形。很多现有的社区居家养老日间照料服务站多为非营利的民办组织,人员编制、工作经费没有保障,难以在全市普遍建立和不断完善。对此,市民政局做出了答复。
张凤英委员介绍,目前有的街道、社区还没有将居家养老服务列入工作日程,多是代管、兼管,甚至无人管理,人员的不确定性使工作的规范化、连续性受到影响。由政府承担购买服务的对象目前仅局限于低保、特困救助和部分优抚对象范围,但由于工作经费是由市、区两级财政各承担50%,所以部分财政困难的区、县对这部分特困老人的养老救助服务仍不能实现应保尽保。
居家养老从业人员大多是下岗职工或农村妇女,她们年龄偏大、文化程度偏低,很少受过专业技能培训。人员流动性强,专业人才匮乏,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服务内容的拓展和服务质量的提高。工资待遇一般在最低工资线甚至更低,由于社会地位和物质待遇较低,大中城市的本地人员不愿意从事该工作,外来务工人员存在语言不通和生活习惯差异较大等问题,难以提升和稳定这支队伍。
目前天津老人空巢家庭已占全市老人家庭总数的39.8%,其中独居老人约占三分之一。特别是在本市退休的高级知识分子中空巢老人比例较大。张凤英说,本市现有的居家养老服务尚处于以生活照料为主的层次,而无法充分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物质精神文化生活需要。
针对以上问题,张凤英委员建议,加大对居家养老日间照料中心(服务)站基础建设的经费投入,并制定针对养老服务机构减免税收和针对从事养老服务人员的社会保险补贴等配套的优惠政策,提高养老服务工作队伍的稳定性。对从事养老工作的人员要落实各项社会保险制度,切实解除养老工作人员的后顾之忧。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逐步提高工资福利待遇。出台相关政策,鼓励本市高校毕业生从事养老服务工作。不断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岗前培训与在岗轮训,提升养老服务人员技能水平和整体队伍素质,以适应国家推行的职业资格和职业技能认证制度。
市民政局负责人介绍,本市今后将继续制定相关扶持政策,调动、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到养老服务事业中来。政府加大投入,搭建居家养老、老年日间照料服务等养老服务平台,不断拓展和完善服务功能。今后几年,本市将逐步实现三个转变:由传统的单靠子女和家庭养老向社会化居家养老转变;由低水平的分散居家养老为主向高水平的社会化集中养老为主转变;老年人社会福利服务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转变,形成全社会敬老爱老的良好氛围,为老年人营造一个幸福和谐的生活环境。
相关部门协调市财政加大资金投入,今年完成了84个中心和100个老年日间照料站的建设任务。
养老服务队伍不稳定,待遇低、服务质量差,服务水平低是养老服务工作一个难题。今后民政部门将与市财政、劳动等相关部门研究、协商,制定相关政策,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制度,加大对养老服务机构的补贴力度,从而提高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此外,本市还要对从业人员加强培训,努力提高服务质量。
到2012年,全市老年人中,将实现87%居家养老,3%机构养老,10%入住老年社区养老。本市建设老年社区现在已列入规划,目前正在协商土地、筹措资金等前期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