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天津北方网讯 12月25日电:记者昨天(24日)从天津市建交委获悉,本市将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天津市建设市场信用管理规定》,对于失信企业或人员在一定期限内限制市场准入,禁止其在本市承接工程。
据介绍,2011年市政府将颁布《天津市建设市场信用管理规定》,全面构建建设领域企业失信惩戒、守信激励、市场准入与清除的制度体系。市建交委继续完善信用信息平台,全面搜集企业在招投标环节、合同履约等环节的市场信用记录信息,进一步完善考核、合同履约等市场信用记录、通报和违法违规信息查询制度,对典型案件进行深度披露。本市还将充分利用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将信用评价结果作为企业评优、中标的重要参考依据。
据了解,今年市建交委共查处市场违规问题47起,处罚71.6万元,39家企业列入“黑名单”,对12家企业进行了违规曝光。此外,本市建立了“工程前期服务制度”,针对扩大内需、民生工程、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成立了“重点工程前期服务组”,主动深入企业指导服务,建立绿色通道,保证了重点工程项目招标投标依法合规、顺利建设。(记者狄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