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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连续报道了“四岁钢琴神童要炒经纪人”一案后,广大读者强烈关注未成年人签订《演员经纪合同》涉及的法律问题。此类合同是否合法有效?在哪种条件下可以解除?昨天,记者采访了法学专家和社会学专家。专家表示,在类似合同中,要优先考虑“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原则”。
记者调查 八成家长拒绝签订合同
记者昨天与位于河西区的一家钢琴培训学校取得联系。这家学校的工作人员对记者说,如果只带孩子来学琴,是不用签订什么合同的,培训的凭证只是发票。如果孩子学得比较好,学校可以推荐他去参加比赛,但学校不会做孩子的经纪人。河东区某钢琴学校的说法与这家学校类似,家长可选择不同等级的老师。
既然正规的学校不提供演员经纪服务,那么个别钢琴“神童”与谁签订《演员经纪合同》呢?对钢琴培训情况非常熟悉的陈老师对记者说,孩子想成名就要拜名师。因为名师钢琴造诣深厚,且对这个圈子非常熟悉。一些名师就是孩子的经纪人。也有个别孩子与经纪公司签订合同,由经纪公司给他们安排比赛和代言。当然,孩子的收入要分给自己的经纪人和经纪公司一部分。
另外,还有一种经纪形式,即某公司看上了某个钢琴天才,但不直接与孩子签订合同,而是让孩子的老师与孩子签订合同。公司再与老师进行商业接触,孩子在演出和代言中的相关责任要由老师负责。
据了解,本市学琴孩子的家长在与一些公司和个人签订经纪合同时都比较谨慎。十个向专业方向发展的孩子中,签订《演员经纪合同》的不超过两个。也就是说,八成以上钢琴天才的家长不会给孩子签订《演员经纪合同》。
专家解释 涉及经济利益合同无效
南开大学法学院院长助理、博士生导师陈耀东教授表示,未成年人不能作为独立的民事主体,满18周岁的公民才能独立签订民事合同。但不能因此说,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就不可以参加民事活动。他们的权利可以由监护人代理实施。孩子也并不绝对排斥参加一些商业活动,但仍要以有利于成长为目的。
允公律师事务所律师任秀福表示,成年人所签的合同如果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或不存在其他合同无效的情况,就是合法有效的。而幼儿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父母是法定监护人。幼儿的演出或经纪合同,如果在目的上有很大程度的经济利益因素,这个合同应该是无效的。
专家说法
合同有效才能解除
陈耀东表示,合同解除的方式包括法定解除、协商和约定解除等。《演员经纪合同》并不是纯粹的经济合同,它还具有人身行为属性。它的解除条件与一般合同存在不同。任秀福律师表示,对于经纪合同,尤其是幼儿经纪合同,一方不同意履行时不适合强制履行。但违约一方要根据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解除合同时,作为监护人的家长可代孩子行使民事权利。
天津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所长张宝义表示,幼儿《演员经纪合同》在实施过程中存在很大变数,因此家长在签订时一定要慎重。合同解除后,双方当事人都存在一定的法律责任。
任秀福律师表示,产生纠纷后,《演员经纪合同》可以作为证据,但前提是这份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否则合同的条款对双方均不具有约束力。
新报记者张家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