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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 日前,教育部印发了《关于大力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对新一轮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工作作出了总体部署和安排。教育部师范教育司负责人称,在完善教师培训制度、创新培训机制方面,《意见》提出五个方面的新要求。
教育部师范教育司负责人表示,一、完善五年一周期的教师培训制度。强调规范教师培训证书和教师培训档案管理,实现教师培训管理的信息化、制度化。
二、建立教师培训学分管理制度。将教师培训学分作为教师资格再注册的必备条件;探索建立非学历培训与学历教育学分互认机制。
三、建立教师培训机构资质认证制度。制定教师培训机构资质认证标准,进行资质认证。
四、实行教师培训项目招投标机制。通过招投标,竞争择优遴选具备资质的培训机构承担项目。
五、强化教师培训质量监管。建立培训质量评估机制和体系,加强培训过程评价和绩效评估。 (记者郝孟佳)